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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石男 東林黨人分權運動與明朝滅亡

2017-03-08 11:47:46  來源:360常識網   熱度:
導語:晚明黨社之風甚盛,舉凡東林黨、浙黨、復社、幾社、山左大社、望社、武林讀書社、南園詩社等,大小數十家,延綿數十年。本文單取東林黨及有

晚明黨社之風甚盛,舉凡東林黨、浙黨、復社、幾社、山左大社、望社、武林讀書社、南園詩社等,大小數十家,延綿數十年。本文單取東林黨及有小東林黨之稱的復社,二者均為當時影響力最巨之“士人共同體”,其成員也有淵源相承之勢。

通常學者研究晚明黨社,主要集中在其黨爭情勢、組織架構、人員生平,間及其言論行為對當時后世之影響,本文只想集矢一點,那就是晚明黨社實質上乃是一種士人對中央集權的反動,也可稱之分權運動。

朋友與黨

若論東林黨人,不可繞過朋黨之論說,這是關涉到其正當性與合法性的重要問題,也可從中觀察到東林黨人的分權要旨。

東林中人論朋黨,首要標的即是破除“黨”之原罪。東林三君之一的趙南星卸任后,在家鄉(xiāng)設“思黨亭”。有人質疑他,因為“黨”在當時絕對是敏感詞,不無罪惡氣息。趙就回答說,孔子雖稱“群而不黨”,卻也稱“吾黨小子”,而且在血緣中有父黨、母黨、妻黨,在地緣上也有鄉(xiāng)黨。黨的本身,并不就是惡,換言之,結黨并非有原罪。

趙的辯說并不孤單。譬如錢一本就為結黨辯護說:“后世小人,動以黨字傾君子傾人國,不過小人成群而欲君子孤立耳”;高攀龍也指出,正因君子惟恐小人之目為朋黨,而疏其黨以避小人,才導致亡國。因此,“君子之黨盛,而小人之黨散。天下之治,治于君子之黨,而非論于黨之有無也”。

黨之外,還有朋。東林黨人在講學中特別喜歡鼓吹朋友之間的平等橫向聯(lián)系,而非有等級之分的縱向聯(lián)系。在顧憲成起草的東林會約中有“九益”之說,其中七條都與朋友有關。東林黨人甚至傾向于將朋友之間的平等關系映射到君臣、父子、夫婦等傳統(tǒng)尊卑有序的關系中去。小野和子對此評論說,“他們提倡的君臣、父子、夫婦、兄弟等道德,決不是絕對支配和服從的關系,而是要把本來上下縱向的關系,變?yōu)橄衽笥涯菢拥膮f(xié)作、可以互相批判的橫向關系……這如稍不注意,就難免否定封建的上下身份關系,可說是極為危險的思想”。

在專制政治制度下,危險的思想或行為總會迅速受到懲戒。萬歷二十一年,王錫爵票擬上諭,指責吏部“專權”、“結黨”,導致趙南星等為首的東林黨人遭貶謫。翌年另一東林黨領袖顧憲成又遭削籍,于是“善類被擯,幾至一空”。對此,顧憲成令人驚訝地作出正面回應,在為吏部尚書孫鑨抗議處分辭職而代寫的奏稿中,顧寫道:“夫權者,人主之操柄也。人臣所司,謂之職掌。吏部以用人為職,進退去留屬焉,然必請旨而后行,則權固有在,不可得專也。”明史紀事本末中錄有該奏稿,但據顧《涇臯藏稿》原文,還有這么一段話被漏掉了:“是故職主于分任,而權則無所不統(tǒng)。權主于獨斷,而職或有所不伸。君臣之分于是乎在,蓋其際嚴矣”。這幾乎等于直接向皇帝要求分權了,你有你的象征性決策權,我有我的實質性執(zhí)行權,權力的界野必須分明。這在當時可謂相當大膽,因此孫鑨在正式奏稿中刪去此段。

顧憲成

簡言之,依照東林黨人的學說,他們是以同道組成的君子之黨,其正當性或合法性來自于“天下萬世之公議”,而非皇權授予。此種政治結社,可說是試圖超越過往科舉、地域、血緣等集團結合,而建筑在近乎烏托邦的“天下公議”之上,即以士大夫的公共良心為天下四方而非中央代言。由此也可察到東林黨的實質,乃是士人的一次分權運動,要將君權限制在決策乃至僅僅是象征性通過決策的籠子里,而由代表“天下公議”的黨人掌握執(zhí)行實際政治事務之職權。若說其間蘊含著虛君共和之制度理想,有拔高之嫌,但說這是士人一次自覺地大規(guī)模聚集,形成貌似松散卻富有內在凝聚力的政治組織,以圖與皇權分權,也許并不冒失。

如果僅僅是烏托邦,東林黨不會持續(xù)數十年之久,政治生命力也相當有限,事實上,其自有獨特的實踐形式與權力來源:建立在廟堂內獨立監(jiān)察權之上的同人言路與建立在民間講學風氣之上的書院網絡。

言路獨立與書院網絡

言路并非簡單的言論自由,而是特指言官的言論自由。所謂言官,在明代主要是六科給事中與都察院御史。前者為天子侍從之臣,對六部政治事務進行全面監(jiān)察,此外還有封駁詔書的重要權力,也即皇帝送往六部的詔書若內容有問題,給事中可以反駁和要求訂正。如果說給事中主要針對皇權,御史則主要針對官僚。都察院十三道御史專任肅正紀綱,糾察官僚之責,對行政、司法進行全面監(jiān)察,特別是對于重要人事的監(jiān)察。其監(jiān)察對象,從內閣大學士,到地方督撫,甚至還有宦官與宗室,如有瀆職或不正確言行,御史隨時可予以彈劾。

言官雖具有一定獨立性,根本上仍不出君主權力范圍,東林黨人正是要改變此點。他們不僅堅持言論當由“天下之公”規(guī)定,從而在理論上巧妙地剝離出君權對言路的限制,更在實踐上抵制張居正的考成法,也即以內閣駕馭言官的政策,而強調言官之獨立性。他們還將言路范圍擴大到言官之外。太祖《臥碑文》曾規(guī)定,生員不得妄議政治,但“一切有關軍民利害者,許當該有司、在野賢人、有志壯士、質樸農夫、商賈技藝,皆可言之,諸人毋得阻擋”。東林黨人沈思孝在援引碑文時,有意回避了生員不得妄議的字句,卻放大了各色人等議政的含義。于是我們可以看到,在涉及朝鮮政策、立儲、礦稅等重大國是上,東林黨人無論是否言官,多有公開激烈的議論。

在東林黨盛期,其言論與內閣形成對峙局面,東林黨人言論的唯一敵人似乎就是中央政權。今人常注意王錫爵與顧憲成的一段問答:“婁江謂先生曰:‘近有怪事知之乎’?先生曰:‘何也’?曰:‘內閣所是,外論必以為非;內閣所非,外論必以為是’。先生曰:‘外間亦有怪事?!瘖浣唬骸我??’曰:‘外論所是,內閣必以為非;外論所非,內閣必以為是’?!庇纱丝梢婋p方對立之,而究其實質,還是作為士人聯(lián)盟的東林黨人,通過言路向中央政權要求分權。學者張憲博指出,萬歷十年以后的內閣,完全是皇帝的御用工具,因此東林黨人與內閣之間的矛盾,實是與皇權的對抗。推舉李三才入閣,即表現出東林黨人希望控制內閣,進而在國家事務和體制運作中處于主導地位。這是近代因素出現后,君主權力衰落并被逐漸分解過程中必然出現的一幕。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日常奏疏言論,東林黨人還特地編輯出版了《萬歷邸鈔》、《萬歷疏鈔》等書籍。收錄的多是東林黨人就國是提出意見的上疏,過去卻被隱匿、留中,或者禁止在邸報上轉載。他們將這些疏奏結集刻印,不但可集中展示東林黨人的政見,形成一種政治宣傳,更是對隱形言路封鎖的一種突破。由此,黨人朋友式的結合被公諸于眾,那些說出而未得到傾聽的言論,也因之傳播開來。

在廟堂,東林黨人則爭言路之獨立與擴大;于江湖,東林黨人則借由書院講學建立同人網絡。網絡的核心當然是顧憲成與高攀龍在無錫主持的東林書院。黃宗羲在《明儒學案》中說,高、顧二人復興東林書院,“講學其中。每月三日遠近集者數百人,以為紀綱世界,全要是非明白。小人聞而惡之,廟堂之上,行一正事,發(fā)一正論,俱目之為東林黨人?!庇纱丝梢?,東林書院的公開講學雖然每月只有三日,每次數百人,卻不僅限于講學,還臧否政事人物,甚至能影響中央政局。顧憲成在《東林商語》中更和盤托出同人之抱負:“自古未有關門閉戶獨自做成的圣賢,自古圣賢未有絕類離群孤立無與之學問。吾群一鄉(xiāng)之善士講習,即一鄉(xiāng)之善皆收而為吾之善,而精神充滿一鄉(xiāng)矣。群一國之善士講習,即一國之善皆收而為吾之善,而精神充滿一國矣。群天下之善士講習,即天下之善皆收為吾之善,而精神充滿乎天下矣?!睍褐v學由一地出發(fā),開花散葉,合縱連橫,最終達成“天下善士”之聚合。值得注意的是,顧憲成、高攀龍均是商賈之子,特別注意市民及工商階層的利益,他們提出“恤窮人、體富民”,主張“曲體商人之意”,惠商恤民,減輕賦稅,實際上形成了為地方士人、工商、普通市民等階層聯(lián)合代言的格局。

在東林書院感召下,江南書院聞風而起者甚多,重要的如常州經正堂、金壇志矩堂、宜興明道書院、虞山文學書院等,以顧憲成等為精神導師,“皆捧珠盤,請先生蒞焉”。書院講習之風更擴而廣之,終于形成所謂四大書院為主的全國性網絡,即東林書院、江西的江右書院、福建的紫陽書院、陜西的關中書院。通過書院山長、骨干成員之間的交往而形成的全國性人際網絡,也成為東林黨政治運動的后援。因此天啟年間,閹黨得勢,立即拆毀東林書院,同時關閉關中、江右、徽州等地的各書院。

黨社之流弊

東林黨人以“天下公理”自恃,往往流出一種相當強烈的道德優(yōu)越感。當時天下士人,凡不入東林者,每被唾斥,似乎東林黨人就壟斷了世間的真理與道義。而此種強烈的道德優(yōu)越感所對應的,往往卻又是并不精通國是政務的迂腐。因此東林黨人在與閹黨、浙黨等斗爭的過程中,常淪為“為黨爭而黨爭”,乃至意氣用事,抱團取暖,黨同伐異。就連其精神領袖顧憲成也承認,“今日議論紛紜,誠若冰炭……大多都起于意見之歧,而成于意氣之激耳”。

到東林黨衰落,復社崛起,抱團取暖之流弊更甚。復社又稱小東林,但其組織較東林更為嚴密。創(chuàng)始人張溥十分注重組織的聯(lián)合與統(tǒng)一,“成于數人之志,而后漸廣以天下之意”。在士人自下而上的分權方面,復社的表現確更突出。張溥終生“曾未一日服官”,里居在鄉(xiāng),卻可以與復社大佬一起“遙執(zhí)朝政”。復社成員在國家體制中的滲透也越發(fā)顯著,譬如周延儒再召入閣,即全由復社策成。在政治運作上,復社的力量超過東林黨,主要在于前者多為在朝或在野官員,后者卻是無功名生員與官員的聯(lián)盟,政治參與的社會層面更廣,自下而上的分權效果也更顯著。復社統(tǒng)一各社,更顯示了不受國家控制的社會力量的橫向整合,意味著社會政治由單維趨向多維。

然而,在分權的運動中,知識分子也可能為權力腐蝕。復社以制藝選文立社,本是士子讀書會文的地方,后來卻淪為勢利場所。當時讀書人凡是入復社,就有中科舉的希望。復社的兩大臺柱子,張溥與張采,前者稱西張先生,后者稱南張先生,常人誰也不敢直呼其名。二張實是科舉利益聯(lián)盟的寡頭,通過公薦、獨薦、轉薦等手段把持歲試。局外者常根據二張之薦在考前私擬等第名數,及榜發(fā)后八九不離十。復社既有登龍門之術,自然吸引廣大士子加入,擁有雄厚群眾基礎,而“保送”復社中人得中科舉,又能增加廟堂內自己人的說話分量,長此以往遂形成強大氣場,然墮落也正自開始。明亡后,不少復社中人不能保氣節(jié),與在科考中長期舞弄關節(jié)或也有不小干系。

“明亡于黨爭”之再審視

今人常有“明亡于黨爭”之說,尤有對東林黨的苛論,似乎其罪孽甚至大過閹黨。這實在是不通之論。

誠然,東林黨、復社等對明亡并非無責,當時夏彝仲有段議論頗為持平:“二黨(筆者按:閹黨與東林黨)之于國事,皆不可謂無罪……東林中亦多敗類,及攻東林者,亦間有清操獨立之人。然其領袖之人,殆天淵也。東林之持論高,而于籌敵制寇卒無實著。攻東林者自謂孤立任怨,然未嘗為朝廷振一法紀,徒以忮刻勝,可謂之聚怨,不可謂之任恐也。其無濟國事,兩者同譏?!魞牲h之最可恨者,專喜逢迎附會,若有進和平之說者,即疑其異己,必操戈隨之,雖有賢者,畏其辨而不能持,亦有因友及友、并親戚門墻之相連者,必多方猜防,務抑其進而后止,激而愈甚,后忿深前,身家兩敗,而國運隨之。謂皆高皇帝之罪人可也”。這段話對東林黨之毛病可算說得痛切,但也未肆意放大,任意栽贓。

實際上,明亡原因相當復雜,既有傳統(tǒng)史家錢穆、傅斯年、郭沫若等指出的西部的李自成起義和北方的邊患等表面原因,也有后人指出的瘟疫、大旱等天災的偶然因素,更有帝國政治、經濟、社會結構等深層原因。美國學者彭慕蘭將明亡歸結于“國家能力的持續(xù)下降”,有學者進一步解釋了其原因:一是中國封建勢力的變本加厲,所謂官無封建而吏有封建;二是儒學蛻化為道學,精英階層對于經濟財政司法一片茫然,無法承擔由宗法國家向近代民族國家的轉換;三是豪門巨富與新興商人的勾結,土地兼并未能抑制,市場壟斷復又加劇,造成生產者和一般小農流離失所,生產力大幅度下降;四是稅收長期無著,無以養(yǎng)兵,故武備廢弛,不堪一擊;五是明朝金融很大程度上依賴美洲的白銀流入,而美洲白銀的出口又在1630-1650年間劇烈下降。

俱往矣,明亡已367年?,F在看來,東林黨、復社等晚明黨社,以“天下公議”聚集以士人為主的地方力量,尊重朋友的平等關系,形成社會組織的橫向聯(lián)系,并通過擴張言路、書院講學及干涉人事、影響科考等手段,開展對皇權的分權運動,雖然在君權的恣意、閹黨的殘毒以及自身的缺陷等因素下不免于失敗,但畢竟是中國近世影響深遠的具備初級民主形式的運動,甚至可能意味著市民社會在中國的發(fā)端,而其間蘊藏的知識分子“天下為公”的社會責任感、公共良心及經世致用的理想,至今仍閃現出不絕如縷的光芒。然而,在朝廷的架構內想著天下的事,畢竟是他們最深刻的悲劇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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