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皇帝朱厚熜曾杖責(zé)群臣 嚴(yán)刑致死者達(dá)17人
“秋審”,是審理那些由各省上報準(zhǔn)備判處死刑的案子。每年的農(nóng)歷五月,刑部把各省判處死刑的犯人名冊匯集起來,送給皇帝過目。而“朝審”是會審關(guān)押在北京刑部監(jiān)獄里準(zhǔn)備判處死刑的犯人。在明、清時期,天安門至午門之間還是“廷杖”“獻俘”的地方。“廷杖”是對朝中大臣實行的一種懲罰。那時,皇帝明面上也倡導(dǎo)文武百官以至平民百姓上書“進諫”。但是,敢于直言批評皇帝的少,歌功頌德、拍馬屁者甚多。因為封建獨裁者大多喜歡聽頌揚,“勸諫”批評皇帝是要冒風(fēng)險的。雖然皇帝標(biāo)榜納諫,但大臣在進諫時稍有不慎,龍顏大怒,就要在午門前罰跪、打棍子,這叫作“廷杖”。有些大臣罰跪幾天,再被杖責(zé)幾十大棍,輕的皮開肉綻,重的就一命嗚呼。
據(jù)《明史》記載,“正德十六年,為諫止南巡,廷杖舒芬、黃鞏等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據(jù)《明史》說,明朝皇帝武宗當(dāng)年要巡游江南,有大臣107人諫阻,觸怒皇帝,這些人在午門前被罰跪5天,后又杖責(zé)30到50杖,有的人甚至被活活打死。
明嘉靖三年(1524年),由旁系坐上皇位的朱厚熜一心想使自己成為正統(tǒng)的皇帝,硬是要把他母親的尊號“本生圣母章圣皇太后”中的“本生”二字去掉。此舉在百官中引起軒然大波,眾官不斷上書阻止,甚至集合在大左順門前哭諫。朱厚熜對此大怒,幾次下令將勸阻的大臣們關(guān)入牢房,200多名重臣遭到“廷杖”,嚴(yán)刑致死者達(dá)17人,那些僥幸熬過“廷杖”的人,也受到了停俸、除官、充軍的處分。
民間傳說和小說戲曲中常有“推出午門斬首”的說法。實際上,紫禁城之內(nèi)從不斬人,午門之外并非刑場。但在明代,大臣如果觸怒皇帝,常受“廷杖”的刑罰。封建社會開明“納諫”的皇帝并不多見,這也是其皇座“短命”的原因之一。“獻俘”始于清代。凱旋的軍隊將士為顯示戰(zhàn)果,要在午門前舉行“獻俘禮”。獻俘是把抓住的俘虜押解到北京,在午門前向皇帝報功,兵部再把俘虜交給刑部,判罪或處死。
儀式前一天,被俘的戰(zhàn)俘,頸系白帶,反剪雙手,由兵部官員牽引,自長安右門入內(nèi),押至太廟、社稷壇祭祀,表示是祖宗的護佑和國家的福分。此舉被稱為“獻俘”?;适穼k內(nèi)存有《午門獻俘圖》。次日,皇帝登午門樓受俘。門樓正中設(shè)御座,檐下張黃蓋。各種儀仗、法駕、鹵簿陳設(shè)在闕門左右,輦輅、仗馬、護朝寶象、大樂排列停當(dā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