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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陶希圣諂媚逢迎 胡適罵其“荒謬絕倫”

2017-01-06 10:16:51  來源:360常識網   熱度:
導語:蔣介石去世后,陶希圣(上圖)在紀念蔣介石的文章中有“不殺之恩,愧無以報”的話。 支持第一次連任 到1954年5月20日,蔣介石的任期將到,為

蔣介石去世后,陶希圣(上圖)在紀念蔣介石的文章中有“不殺之恩,愧無以報”的話。

支持第一次連任

到1954年5月20日,蔣介石的任期將到,為謀求連任總統(tǒng),他想借重胡適的聲望,為其連任造勢,并解決一些技術上的問題。

1953年1月16日晚,蔣介石宴請胡適,為胡適餞行,試探性地談到關于總統(tǒng)連任的問題。當晚,胡適有這一段日記:

“最奇怪的,是他(指蔣介石)問我,召開國民大會有什么事可做?我說,當然是選舉總統(tǒng)與副總統(tǒng)。

他說,這一屆國大可以兩次選舉總統(tǒng)嗎?我說,當然可以。此屆國大召集是民卅七年三月廿九日??偨y(tǒng)任期到明年(民四三年)五月二十日為滿任,二月廿日必須選出總統(tǒng)與副總統(tǒng),故正在此第一屆國大任期之中。

他說,請你早點回來,我是最怕開會的!

這最后一段話頗使我驚異。難道他們真估計可以不要憲法了嗎?”

從這段日記可看出,胡適認為,蔣介石連任總統(tǒng),在一些細節(jié)上有違憲嫌疑。不過,令人奇怪的是,胡適后來出謀劃策為蔣介石的連任解決了上述的“技術”難題。比如,經他建議,將出席代表之法定人數(shù)由半數(shù)改為三分之一。這樣,即使代表人數(shù)銳減,國民大會也可照開不誤。另外,他還發(fā)表講話,說明在國家太平時期,第二任的總統(tǒng)副總統(tǒng)還是應由第一屆的國大選舉出來。

胡適后來還從美國回臺灣擔任“國民大會”主席團主席和“總統(tǒng)”選舉大會主席,并親手向蔣介石頒發(fā)了總統(tǒng)當選證書。

蔣介石當選后,胡適對記者發(fā)表這樣的看法:“對蔣總統(tǒng)的當選連任,表示百分之一百的贊成,今后六年,是國家民族最艱難困苦的階段,只有蔣先生才能克服一切困難,蔣先生肯負此項重大的責任,表示萬分的欽佩和感謝。”

胡適為何要支持蔣介石連任?唐德剛《李宗仁回憶錄》提供了一種說法。

當時艾森豪威爾總統(tǒng)不滿蔣介石的獨裁專制,有意剪除蔣氏,送李宗仁返臺“從事民主改革”。此事因李宗仁婉拒而作罷。胡適因此擔心美國人扶植其他勢力導致臺灣陷入動亂。在他看來,當時還沒有人代替蔣介石。所以,盡管他對蔣介石的諸多做法深為不滿,但他還是全力支持蔣連任總統(tǒng)。

這是蔣介石的第一次連任。

蔣介石謀求“三連任”

按“中華民國”的憲法,到1960年3月,將選舉產生新一屆總統(tǒng)。此時的蔣介石已在1954年連任一次,若再次連任(亦即第三次任總統(tǒng),也就是所謂的“三連任”),就違背了“憲法”。

這一次,胡適態(tài)度堅決,反對蔣介石違憲再次連任總統(tǒng)。

1959年14日,胡適從美返臺,有記者問及旅美華僑對總統(tǒng)連任問題時,胡適答,聽說紐約僑領不贊成蔣介石參加第三任競選運動,當各地華僑紛紛致電臺灣,敦請總統(tǒng)連任,紐約并沒有發(fā)出此種電報。胡適還強調,紐約目前是美國最大的華僑中心,現(xiàn)有華僑三萬五千人。

胡適這番話讓蔣介石的追隨者們大為光火。第二天,《中央日報》在頭版刊發(fā)新聞,與胡適倡反調:

旅居全美各地僑胞擁護總統(tǒng)繼續(xù)領導。

胡適看到這則標題,只能苦笑說:“這條新聞似是專為我昨天的謬論作‘更正’的”。

《公論報》隨后發(fā)表文章《胡適之先生的話》,支持胡適。

《公論報》還舉出兩位名人的話,證實胡適所言不虛。

一位是國民黨元老潘公展,關于總統(tǒng)連任,他說:“……何況今天這些挖空心思,想要修改(或增加)臨時條款的一批人,他們的目的只在停止憲法第四十七條關于總統(tǒng)連選得連任以一次為限的條文在動員戡亂時期的實施。如此大事,豈容若輩用此偷稅漏稅的辦法來實施?在這樣舞文弄法之下,用來作為擁護蔣總統(tǒng)連任三屆總統(tǒng)的根據(jù),而猶可以掩耳盜鈴,號召于眾曰:‘這不是修改憲法’,不但欺人,而且欺己。尤其不可恕者,乃在欺騙總統(tǒng)。以愛護蔣總統(tǒng)者始,而以欺騙蔣總統(tǒng)者終。我固為他們不取,而以我之愚,至今還是相信,蔣總統(tǒng)必將不為他們所欺。至于人民團體雪片飛馳的擁護電報,不管如何聲勢浩大,都與法律無關。”

另一位是監(jiān)察委員陶百川,他直截了當?shù)卣f,華僑們沒機會看臺灣的報紙,對臺灣總統(tǒng)連任問題并不關心。

《公論報》由此得出結論:“潘陶兩位先生在社會上是有相當?shù)匚坏模麄児_而負責任的說話,足以證明前述胡先生的話不是沒有根據(jù)的?!?/p>

胡適的三點意見

胡適對蔣介石忠心耿耿,也對蔣介石充滿幻想。他總以為蔣能聽他的勸,尊重憲法,放棄再次連任,讓臺灣的政治步入健康民主的大道。所以,他一再要求總統(tǒng)府秘書長張群安排自己見一次蔣。但張群卻遲疑不決,他對胡適道出自己的苦衷,說:“我知道你要向總統(tǒng)說什么。如果總統(tǒng)話聽得進,當然很好。萬一聽不進,胡適之也許不感覺為難,但總統(tǒng)也許覺得很窘?!?/p>

既然暫時見不到總統(tǒng),胡適請張群把幾點意見轉告給總統(tǒng)。要點如下:

1.盼望總統(tǒng)給國家樹立一個“合法的,和平的轉移政權”的風范。一切依據(jù)憲法。

2.希望總統(tǒng)公開表示,宣布不做第三任總統(tǒng)。

3.如果國民黨另有別的主張,應該用正大光明的手段明白宣布出來。決不可用“勸進電報”的方式。這種方式,對蔣先生是一種侮辱;對國民黨是一種侮辱;對老百姓是一種侮辱。

張群答應轉告,不過他也為蔣介石作了開脫,說,蔣先生自己的考慮,完全是為了1)革命事業(yè)沒有完成,2)他對反共復國有責任,3)他對全國軍隊有責任。

胡適不以為然,道:“如果蔣先生能明白表示他尊重憲法,不做第三任總統(tǒng),那時他的聲望必然更高,他的領袖地位必然更高了?!?/p>

后來,當張群把胡適的話轉告蔣介石后,蔣說了兩句話:“我要說的話都已經說過了。即使我要提出一個人來,我應該向黨提出,不能公開地說?!?/p>

胡適聽了這個回答,非常失望,在日記里忍不住予以諷刺:“我怕這又是三十七年和四十三年的老法子了?他向黨說話,黨的中委一致反對,一致勸進,于是他的責任已盡了?!?/p>

蔣介石公開場合也申明,不贊成修改憲法。在“光復大陸設計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中,胡適說,我以無黨無派的資格,舉雙手贊成總統(tǒng)這句話。胡適在這里其實是將了蔣介石一軍:既然你不贊成修改憲法,那么,按照憲法規(guī)定,你就無法再次連任。可政客哪有什么原則。他不贊成修改憲法,卻要違憲再次連任總統(tǒng)。于是,他的某個自以為聰明的心腹就放出話來,說,修改臨時條款并不是修改憲法。提出這個自欺欺人的餿主意的,正是一向對胡適執(zhí)弟子禮甚恭的陶希圣。

胡適公開指責陶希圣

胡適和陶希圣的關系不算壞,但對他這個“修改臨時條款不算修憲”的混賬說法卻極為反感。1960年2月5日,在行政院長陳誠舉辦的一次私人宴會上,胡適談了幾個問題:1.國民大會集會,距今只剩兩周時間,國民黨總統(tǒng)候選人,何以還未提出?2.國民黨究竟誰當家?是由黨中央全體還是黨內最高領導人?如由最高領導人當家,那么,蔣總統(tǒng)多次強調反對修憲,黨內人士應以此為準(言下之意,是蔣不能再連任了。再連任即違憲).3.我有一個“荒謬絕倫”的學生陶希圣,竟公開演講,說臨時條款不是憲法,實在沒有道理。

坐在一旁的張群則為陶希圣幫腔,說:“你的學生也并非完全沒有道理,就一般人的認識和了解,憲法是永久性的,臨時條款既為適應動員戡亂時期特殊情勢,當然是暫時性的。而永久與暫時之間,當然是有區(qū)別的?!?/p>

同席的王云五則站在胡適這一邊,大聲反駁張群:“說臨時條款不是憲法,這是不當?shù)?。民國三十五年冬天在南京舉行制憲國民大會,我記得很清楚,當時就強調指出臨時條款就是憲法。如此次國大會議中有人提出臨時條款不是憲法,我將發(fā)言,并且要求調出當時的會議記錄,以資證明。”

一直沉默的王世杰為緩和氣氛,就打圓場道:“各位先生的談話,都是以總統(tǒng)連任為前提,我們何妨假定總統(tǒng)不連任,再來研究研究這個問題。”

胡適等人私人宴會上的談話,被神通廣大的記者捕捉到了,并在報上予以披露。其中《自立晚報》的報道篇幅長,敘述細。胡適將這則簡報收錄在日記中,并批注道:“這一則報道,大致不錯,不知是怎么傳出來的。”

陶希圣抓住了胡適的弱點

當記者就胡適罵陶希圣“荒謬絕倫”這件事求證陶希圣時,陶卻一口認定,這是謠言,他對記者說:“我們應該維護‘北大’這位大師的尊嚴,不使其玷污于謠言制造者之手?!苯又洲D移話題說:“現(xiàn)在關于胡適先生的謠言是太多了,我們對付謠言的方法,就是不理?!?/p>

胡適雖然對陶希圣不滿,但他也不想把私下談話公之于眾,所以,他也對記者說了一番閃爍其詞的話。大意是,本月五日他在陳誠家私人宴會上所說的話,傳來傳去,傳變了質,關于這些,他不愿討論。

胡適這番話說得很藝術,當然,也很含糊。他沒有否定自己罵陶希圣,只是強調有些話“傳來傳去,傳變了質”。至于哪些是真哪些是假,就完全靠你去領會了。這樣一來,他既不會和陶希圣鬧僵,或者說保全了陶希圣的面子,因為他沒有公開承認罵他;但同時,他也沒有為陶希圣開脫,因為他也沒有完全否認自己在私人宴會上說的那番話。

陶希圣和陳誠、張群、王云五、王世杰等人都很熟。他當然知道,胡適罵他“荒謬絕倫”是事實。但他也熟諳胡適軟弱、妥協(xié)的老毛病,知道胡適不會在公開場合和自己撕破臉。于是,就以裝傻的方式,說那是謠言。只要胡適不辟謠,他就可以蒙混過關。這顯示了他世故與無恥的一面。

貪戀權力的蔣介石最終還是采納了陶希圣的餿主意,于1960年3月11日,通過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會議第六次大會,修改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新添了一條“行憲首任總統(tǒng),不受憲法第47條連任一次之限制,連選得連任”。于是,蔣介石不僅連任第三屆總統(tǒng),且沒有違背憲法。

從蔣介石連任成功這方面看,出謀劃策的陶希圣居功甚偉;從幫助蔣介石玩弄權術欺騙天下方面看,出“歪點子”的陶希圣難辭其咎。

胡適和陶希圣的這次沖突,引而未發(fā),終不了了之。不過,這次沖突卻有助于我們對兩人作進一步的認識。

胡適的軟弱

圍繞蔣介石連任,胡適的所作所為,無愧于他作為自由主義領軍人物這一身份。自始至終,胡適堅決反對蔣介石再次連任(亦即所謂的“三連任”)。早在1952年,胡適就給蔣介石寫了八頁紙的長信:1.希望國民黨拋棄“黨內無派,黨外無黨”的心理習慣;2.國民黨應廢止總裁制;3.國民黨可分化為獨立的幾個黨;4.國民黨要誠心培植言論自由。無論是孫中山、蔣介石,還是三民主義五權憲法,都可以作批評的對象。

1953年,胡適在臺灣和蔣介石晚餐時,當面批評臺灣無言論自由。

1959年,胡適請張群轉告蔣介石,希望他能公開聲明,不連任總統(tǒng)。

胡適還在《自由中國》發(fā)表文章《述艾森豪總統(tǒng)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tǒng)祝壽》,呼吁蔣介石放權,做一個“無智”“無能”“無為”的總統(tǒng)。

然而,胡適也有其軟弱、妥協(xié)的一面。一方面,他對蔣介石對國民黨政府的批評痛快淋漓;另一方面,他仍然堅持在道義上支持國民黨政府。在公開場合,極力維護蔣介石和國民黨的面子。

在最該據(jù)理力爭的關鍵時刻,他往往選擇了沉默,并美其名曰:“享受不說話的自由”。他一貫支持雷震支持《自由中國》,但當《自由中國》被整肅,雷震被捕入獄后,盡管他對媒體也頻呼“大失望”,但卻沒有為《自由中國》事件向國民黨抗議,也沒有為老友雷震向蔣介石求情,甚至也沒有公開發(fā)表文章表達他的真實看法。

胡適多次表明,他不贊成蔣介石再次連任總統(tǒng)。但當他意識到,蔣的連任態(tài)度非常堅決后,面對記者的追問,他就開始大打太極拳了。一次,有記者提到總統(tǒng)連任問題,他說:“今天大會開幕以后,曾有一位記者在車門前問我是否說過反對蔣先生連任的話,我承認兩年前曾經說過,最近我并沒有談到這個問題;因為我重視的一件事是堅決反對修改憲法?!?/p>

這番話顯示了胡適的聰明與機智,但他的軟弱和無奈也由此顯露無遺。

雷震案中的陶希圣

至于晚年的陶希圣,則完全淪為一個曲意逢迎、獻媚邀寵的無聊政客。胡適斥責陶希圣“荒謬絕倫”,不僅是因為他的“修改臨時條款不是修憲”的混賬說法,更主要是,在雷震案中,陶希圣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胡適指責陶希圣公開演講,說臨時條款不是憲法。其實,陶希圣早在1959年7月4日就在《中央日報》撰文提出“修改臨時條款并不是修改憲法本身”。

而《自由中國》立即針鋒相對發(fā)表社論《好一個舞文弄法的謬論》,予以駁斥。社論指出,“臨時條款的制定,就是憲法的修改”,“臨時條款實構成憲法的一部分”,“增加臨時條款,或修改臨時條款,也即是修改憲法了”。另外,《自由中國》又發(fā)表《曹丕怎樣在群臣勸進下稱帝的》,借古諷今,對陶希圣這樣的“勸進”者予以諷刺和挖苦。

陶希圣提出修改臨時條款不算違憲,但即使修改臨時條款,國民黨也遇到麻煩。因為國大代表人數(shù)不夠,1949年在大陸選出的“國大代表”有3045人,蔣介石到臺灣后,“國大代表”只有1578人。于是,陶希圣又提出“死亡宣告”的辦法適用于修訂臨時條款,也就是說,人數(shù)少,也可以開會?!蹲杂芍袊吩俅伟l(fā)表社論《“死亡宣告”可以適用于國大代表嗎?》指出:“國民黨如果硬想利用那種似是而非、強詞奪理的說法,來打破國民大會修改憲法或臨時條款人數(shù)的困難,自當首先負起‘毀憲’和‘破壞法統(tǒng)’的責任?!?/p>

由于雷震不愿妥協(xié),連續(xù)撰文反對蔣介石違憲再次連任總統(tǒng),后來又著手組黨。蔣介石下令封了《自由中國》,逮捕了雷震。

判雷震有罪,按程序,“監(jiān)察委員”們必須過問。后來,“監(jiān)察院”調查小組經調查,得出結論:在處理雷案時有“諸多不合”及“失當之處”,并就審判違法事項向“行政院”提出“糾正案”。

當時主管此事的正是陶希圣,他在“監(jiān)察委員”們提出的“糾正案”作了這樣的批示:“此刻以不理宜,希圣”。

既然《自由中國》的社論曾讓陶希圣顏面掃地,他自然會動用手中的權力,將“糾正案”壓下不理。

陶希圣為何對蔣介石言聽計從死心塌地呢?當然是為了報蔣介石的“不殺之恩”。陶希圣曾和汪精衛(wèi)混在一起,后來醒悟過來又返回了重慶,蔣介石沒有處分他反而委以重任。自此陶希圣便對蔣介石忠心耿耿了。蔣介石去世后,陶希圣在紀念蔣介石的文章中有“不殺之恩,愧無以報”的話,由此八個字,我們也就明白了陶希圣后來為何對蔣介石曲意逢迎,對胡適毫不留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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