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繼勛為何可以肆虐經(jīng)年驕橫殘暴的吃人?
王繼勛:慶州華池人,彰德軍節(jié)度使王饒之子,孝明王皇后胞弟。據(jù)《宋史·王繼勛傳》記載,王繼勛生性殘暴,經(jīng)常強(qiáng)行買得民間少女作奴仆,稍不如意,就把她們殺死,烹食其肉,“專以臠割(即將活人身上的肉割成一片一片的,謂之臠割)奴婢為樂”。
一天,王繼勛府中圍墻因大雨坍塌,大量奴婢逃出牢籠,跑到宋太祖趙匡胤面前告御狀,把王繼勛駭人聽聞的罪行全都捅了出來。
趙匡胤“大駭”,當(dāng)即作出判決:“削奪官爵,勒歸私邸。仍令甲士守之。俄又配流登州?!睂τ谝粋€吃人惡魔來說,這是一個明顯寬松的判決。僅僅是除掉他的官職,奪取他的爵位,流放到登州。而已。
而且,還沒等王繼勛上路前往流放地,趙匡胤早已改授其職為右監(jiān)門率府副率。開寶三年,王繼勛被任命為西京河南府尹,即西京洛陽的行政長官。有了皇帝撐腰,王繼勛不但能夠換一個地方繼續(xù)當(dāng)官,官還越做越大。
在洛陽,王繼勛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地發(fā)泄著自己殘暴的本性:“強(qiáng)市民家子女備給使,小不如意,即殺食之,而棺其骨棄野外?!睆?qiáng)迫市民把子女賣給他做奴婢。這些可憐的奴婢天天膽戰(zhàn)心驚地過日子。因為,王繼勛一不順意,就會把奴婢殺掉,然后……吃了,剩下的骨頭拋到野外去。
那段時間,人販子和棺材鋪商人日夜出入王繼勛府中,使得王繼勛府中像趕集一樣熱鬧。老百姓雖然對王繼勛恨之入骨,可有了上次告御狀的教訓(xùn),他們也只能是聽天由命,任其宰割。
公元976年,宋太宗趙光義繼位。洛陽市民看到了一點希望,上京告狀。977年2月,王繼勛因恃勢驕橫,多行不義,趙光義命斬于洛陽。據(jù)統(tǒng)計,僅在開寶六年到太平興國二年這短短的5年時間里,王繼勛前后親手殺掉和吃掉的奴婢就多達(dá)100多人。
這樣一個十惡不赦的食人惡魔,如果不是趙匡胤有意庇護(hù),想必絕對不會吃得這么不亦樂乎,逍遙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