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背后的故事 含羞忍辱著《史記》
公元前99年,司馬遷為投降匈奴的李陵說了句公道話,結(jié)果觸怒了漢武帝,遂遭受了當時最屈辱的宮刑。
司馬遷受刑之后本想一死了之,但想到自己多年搜集的資料和父親的遺愿,他決心忍辱負重,終于于公元前91年完成《史記》,光耀后世。
幾年后,漢武帝改元大赦天下,司馬遷出獄后當了中書令,在一般人看來,這似乎是一個令人艷羨的職位。因為一旦身任此職,即得以掌管機要文書,成為皇帝身邊的親近侍從。然而,司馬遷卻始終懷著一種刻骨銘心的恥辱感,把中書令一職視為“閨閣之臣”,不但絲毫不以此為榮,反而以為是莫大的羞辱。
因此,自任職以來,除應(yīng)付必要的公務(wù)外,他息交絕游,集中心思和精力寫作《史記》,也只有這項事業(yè)才是自己生命價值的真諦之所在。
正是在這種心境之下,司馬遷收到了任安的來信。這封信使司馬遷極為不快。他萬沒想到這位朋友的精神境界竟然如此低下,和一般凡夫俗子的看法毫無二致。他對司馬遷在受刑之后得居中書令之職,不勝欲羨之至,而且要求他以“推賢進士為務(wù)”,對朝廷竭盡忠心。
任安寫此信的確切日期,已經(jīng)無從考證,假若是在他因“慶太子之禍”而身陷牢獄之后寫的,那么,他的信中可能還有這樣一層意思:要求司馬遷向武帝進言,勸其為國惜才,從而赦免自己的死刑。這與司馬遷此時的心情和思想是多么格格不入。
第一,司馬遷對于自己以“刑余之人”的身份擔(dān)任中書令一職本來就是感到恥辱的,以這樣的身份給朝廷薦舉人才,對被薦舉者也同樣是一種恥辱。何況受刑之后的司馬遷對專制暴君的認識已日益清醒,早已不愿為之竭盡愚忠了。
第二,任安是一位能干的官員,他被判處死刑,縱不算是負屈蒙冤,至少也是罰過其罪。但是,司馬遷義怎么能夠在武帝面前為之開脫呢?“李陵之禍”的教訓(xùn)難道還不夠沉痛嗎?這倒不是說司馬遷為了保全自己的身家性命,不敢替朋友辯白,而是通過那次事件,他對武帝剛愎暴戾的性格有了清楚透徹的了解:凡是他決定了的事情,任何人都無法改變。
基于上述原因,他對任安的來信久久不曾作答,可能原來就準備采取不予理睬的態(tài)度。后來任安即將引頸就戮,死于武帝的屠刀之下。司馬遷考慮到他的這種遭遇跟自己當初有某種近似之處,能夠體諒他此時的心境和思想,于是提筆揮就一封《報任安書》。
《報任安書》和《太史公自序》,都是我們了解司馬遷思想發(fā)展的極其寶貴的可靠資料。當然,這兩篇東西還是有著很大的差別的:
《自序》著重敘述自己的家世和生平事跡,對于自己修史的宗旨雖然有所說明,但多有隱晦,對“李陵之禍”只用了不多的語言交代過去。其小心翼翼,說明其在憂患之中,時時以古哲先賢來激勵自己,發(fā)憤著書,借以啟示后人。
《報任安書》則是一篇飽蘸著血淚流出的充滿熾烈激情的文字。它詳敘了“李陵之禍”的始末,辯明了其間的是非曲直,申訴了自己所蒙受的冤抑。這是在辯白,在控訴,在宣泄,在抒發(fā)長久郁積胸中的憤隙不平之情。
其文筆酣墨暢,滔滔若江河之水,一瀉千里,淋漓盡致,是了解司馬遷在遭受“李陵之禍”前后思想感情重大變化的最重要的材料。
順便說一句,此信當時未必真正送給了任安,可能一直保存在家里,直到宣帝時才由其外孫楊惲連同《太史公書》(即《史記》)一起傳布出去,后來被班固收入《漢書·司馬遷傳》中。
“李陵之禍”是司馬遷生平中最為重大的事件,對他的思想發(fā)展變化產(chǎn)生了極其重大的影響。《史記》的寫作雖然開始于“李陵之禍”發(fā)生之前,而全書的完成則是在此事之后。而且,有充分的根據(jù)可以推斷,即使原先已經(jīng)寫成的篇章,也在“李陵之禍”以后重新修改或加工潤色了。因此,可以說“李陵之禍”對于《史記》一書的整個思想傾向都產(chǎn)個了極大的影響,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同樣的遭遇,同樣的禍患,在不同的人身上會產(chǎn)生不同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影響。對于一個平庸的人,悲慘的命運會摧毀他的精神,使之意志消沉,自甘淪落;對于一個利欲熏心的人,受刑之后,而又受到重用,他會感恩戴德,變成一個更加卑躬屈膝、溫馴忠心的奴才。
司馬遷在精神上、性格上、思想上都是一個傲岸不屈、不可摧毀的巨人。在當時的情勢下,他不可能在行動上反抗那強大而殘暴的統(tǒng)治力量。統(tǒng)治者可以損傷他的肉體,但卻無法征服他的思想,戰(zhàn)勝他的精神。而且,經(jīng)過此次事件,使他的思想更加成熟深刻了。他重新審視了自己過去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對統(tǒng)治者的態(tài)度,思想發(fā)生了重大的變化。“李陵之禍”是司馬遷思想轉(zhuǎn)變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