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dāng)前位置:首頁 > 歷史 > 野史秘聞 > 正文

古代官員的住房待遇 一品官員分配住房20間?

2017-03-26 12:38:14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dǎo)語:我國自古以來就是人口眾多,幅員遼闊,但是土地面積少,所以住房成了人們生活當(dāng)中的一個困難問題,政府也制定和更改過很多措施,以促進房地

我國自古以來就是人口眾多,幅員遼闊,但是土地面積少,所以住房成了人們生活當(dāng)中的一個困難問題,政府也制定和更改過很多措施,以促進房地產(chǎn)市場的健康發(fā)展,但很多城市的中低收入者仍然買不起房,而官員的住房,更是歷代政府都很重視的問題,古代是怎樣解決官員住房的呢?

官員的住房名叫“官舍”。為了辦公方便,官舍與官衙常常連在一起。白天在官衙辦公,晚上回官舍住宿,年復(fù)一年,天天如此,理當(dāng)如此在官員們看來,自己是“朝廷命官”,國家理當(dāng)解決官員住房。秦王朝建立之后,忙著清理戰(zhàn)爭遺跡,解決好統(tǒng)一貨幣、文字、度量衡等重大問題,來不及考慮管員住房問題,秦王朝就垮臺了。

劉邦建立漢王室之后,官員住房問題提上議事日程,向全國發(fā)布了《同安輯令》。其中規(guī)定:凡是列侯這一級官員,都發(fā)給官印綬帶,賜給寬大的住宅;俸祿兩千石的武官,可以遷居首都長安,賜給差一點的住宅。這是給予開國功臣的住房待遇,同時也給一般官員解決住房。《漢書.何并傳》載:“(何并)性清廉,妻子不舍官舍。”是說何并為官清廉,不讓老婆孩子到他的官舍。不用說何并是有公房的?!稘h書》卷九十三還記載了這樣一件事:侍中董賢為了變現(xiàn)自己,節(jié)假日也不回家,漢哀帝大受感動,“若吏妻子居官寺舍”,把其妻搬進董賢在宮中的住所。從這兩個例子來看,西漢至少在中后期,管員有了居住的公房,而且家屬也可以進來住上幾天。

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官員越來越多,官舍建設(shè)速度跟不上管員數(shù)量的增長,于是出現(xiàn)官多房子少的問題。《后漢書》卷二七載:太中大夫張湛“稱疾不朝,居中東門候舍?!碧写蠓蚴车撉?,常伴皇帝左右,像皇帝身邊的這種人,還要等候房子,可見官舍到了何等緊張的地步。另從《文獻通考》卷四十七記看,漢晉時全國管員總數(shù)約為7000人,隋朝后擴大到12576人,唐朝膨脹至18805人,其中在首都當(dāng)官的就有2620人。怪不得顧況對白居易說:“米價方貴,居亦弗易。”其實,當(dāng)時的長安不僅米貴,住房也是很緊張。可以相見,兩千多名居住在長安的管員,大都有了老婆孩子,還有奴仆雜役等等,需要解決多少房子?

官舍如此緊張,是必須解決的一大難題,大唐政府從改變衙舍建筑的格局入手,將辦公的地方和居住之處分為兩處,衙門原地不動,管員住宅建在外城。從史料記載來看,先后共建起108“坊”。這樣,管員家屬不能再住公房。不過,在辦公區(qū)域仍然有管員單身宿舍,主要為管員值班之用,也適當(dāng)照顧單身的年輕管員。同事,朝廷對那些德高望重,為國家做出過重要貢獻的大臣,在住房方面實行特殊政策,允許他們住在官舍,如果管員調(diào)動或者或者退休,還要辦好住房交接手續(xù)。比如,唐玄宗批準(zhǔn)宰相李日知退秀,這位老臣“及還飾袋,將出居別業(yè)”,很快找了別的房子,很痛快的就退出了公房。

住房改革以后,那些拖兒帶女的官員,如果在長安城里沒有老家,就要自己建房,那些經(jīng)濟緊張的人就只好買“二手房”了,官員們從此有了自己的私房,既解決了管員住房緊張的問題,又大大減少了國家對官舍建設(shè)的開支,取得了官舍改革的成功,因而被后來的朝代效仿,不再為官舍的緊張而頭疼了。

宋朝時期,朝廷在京都和各地州府,設(shè)有管理公房的專門機構(gòu)。在京城開封做官沒有私宅的,不論是誰包括那些高級官員,都要租房子住,《宋史》卷二七五記載大將軍劉福,他的幾個孩子勸他蓋大房子,劉將軍為此大發(fā)脾氣:“我受祿厚,足以僦舍以庇...。”堅持不造房子,仍租房子居住。結(jié)果劉福眼睛一閉,他的兒孫差點流浪街頭?!端问贰肪矶似哌€有這樣的記載:副宰相楊礪,位高權(quán)重,照樣沒有自己的房子。他死后宋真宗登門悼念,才發(fā)現(xiàn)楊礪是在陋巷里租房子住,以至于皇帝的轎子都抬不進去。堂堂副宰相混到了這種地步,可見宋代宋代官員住房是怎樣的情況。

元朝其實也好不到那去。從《元史》卷一八二看,集賢殿大學(xué)士宋本是大都人,原先的房子被父親賣掉,他本人考中進士之后,可謂一帆風(fēng)順,但是房子的問題卻解決不了,也是終生租房子居住,不過,元代允許自籌資金購買房產(chǎn),比如國子監(jiān),禮部等部門,通過這種方式,建設(shè)或購買了一批房子,為本部門的官員解決了住房的困難。

明代管員住房采取了新的措施。當(dāng)時的京官依照品級的高低,可以使用皂役為家里做雜物,也可以不用皂役而將給皂役的工錢折算歸自己。這些錢積攢起來,允許將本單位公房一次性買斷。但是,房子的所有權(quán)并不歸屬于個人,其產(chǎn)權(quán)仍屬于機關(guān)單位,官員若要調(diào)走或退休,必須把房子退還給所在單位。

清代的官員在住房的方便算是很幸福的了,基本實行福利分房,制定有住房標(biāo)準(zhǔn),由政府按照級別分配。如一品大員給住房20間,形同小型的王府;二品官員給住房15間,,三進三出的大院;三品官給住房12間。往下類推,七品縣官給住房4間,就是九品科級干部也給住房3間,是個像樣的四合院,住個兩代之家也沒有問題。官員住房超標(biāo),就要受到查處,一般也不允許搞豪華裝修,有些官員就在住房問體上出了問題,甚至被送進了班房,住進了這樣的“公房”而悔之晚矣。

轉(zhuǎn)載申明:360常識網(wǎng),歡迎分享,轉(zhuǎn)載請注明出處!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