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犯行刑前為何先要失去處子身?竟因這個
中國古代女子一旦身陷牢獄之災(zāi), 其慘狀簡直無以言表。尤其是“騎木驢”、“鐵蓮花”,均是古代史上最慘無人道、最滅絕人性的殘酷刑罰,是人性惡念最典型最集中的體現(xiàn),在古代男權(quán)主義統(tǒng)治下的整個社會的悲哀。
女人的命運和結(jié)局大都是十分悲慘的,尤其是被男人們認為犯了什么錯誤的女人,不僅要遭到封建統(tǒng)治者的肆意摧殘。而且成為男人們集體發(fā)泄的對象。
據(jù)有關(guān)史料記載,第一次女性罪犯被判“騎木驢”,應(yīng)該在北宋時期。古典名著《水滸傳》中就有關(guān)于北宋時期女人“騎木驢”的描寫。
那是在武松怒殺潘金蓮和西門慶之后,慣拉皮條和教唆殺人的王婆被判處“剮刑”:大牢里取出王婆,當(dāng)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后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剮。”
其實,在北宋時期,所謂“木驢”通常是一面圓長型的木板,下面安裝有四條支撐的驢腿或滾輪,如同一張普通的條凳。所不同之處,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現(xiàn)一定的弧度,類似驢背的形狀;另外于長木板正中間,安裝一根約二寸粗、一尺余長的圓木橛子向上直豎,象征驢球,因而一般稱呼此類殘酷刑具為“木驢”。
當(dāng)被判死罪的女犯三審定讞之后,她的全身衣褲將被完全剝光,驗明正身,然后衙役們將女人捆綁妥當(dāng),便可將她的雙腿分開,下體對準(zhǔn)那根驢背上的粗木橛直插進去。接著,用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防止其因負痛而掙扎。然后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上的女犯人游街示眾。
清朝晚期,清朝統(tǒng)治者在鎮(zhèn)壓太平天國起義的時候,對于被俘虜?shù)奶杰姷门膊扇∵@種慘無人道、滅絕人性的“騎木驢”酷刑。1860年6月13日《華北先驅(qū)報》上就發(fā)表一封目睹清兵凌遲太平軍俘虜?shù)男偶_@封信件的主要內(nèi)容是:在太倉被占領(lǐng)的次日,上午11時光景,有一大批太平軍俘虜被押送到衛(wèi)康新附近清軍營地。這批太平軍俘虜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從剛出世的嬰孩,到八十歲蹣跚而行的老翁,從懷孕的婦人,到十至十八歲的姑娘,無所不有。清軍把這些婦女和姑娘,交給一批流氓強奸,然后拖回來讓她們“騎木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