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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肉風(fēng)波 揭秘宋朝禁食狗肉引發(fā)朝野動蕩

2017-06-08 11:55:51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dǎo)語:話說有一個叫做范致虛的官員,向宋徽宗提出一個立法建議:“京師有以屠狗為業(yè)者,宜行禁止。”即提請朝廷取締京師的肉狗屠宰業(yè),其實就是禁

話說有一個叫做范致虛的官員,向宋徽宗提出一個立法建議:“京師有以屠狗為業(yè)者,宜行禁止?!奔刺嵴埑⑷【喚煹娜夤吠涝讟I(yè),其實就是禁止民間食用狗肉。范致虛為什么要提這個建議呢?原因比較奇葩,“十二宮神,狗居戌位,為陛下本命”,意思是,宋徽宗生肖屬狗,所以狗不宜被宰殺、食用。幸虧徽宗皇帝不是屬鼠,要不然宋朝的貓都要失業(yè)了。

但宋徽宗覺得范致虛的提議非常有道理,“因降指揮,禁天下殺狗”,下了一道詔書,禁止天下人屠狗。并賞賜了范致虛,“賞錢至兩萬”,范愛卿能想出這么有創(chuàng)意的建議,當(dāng)賞!

然而,“食狗禁令”發(fā)下來,朝野嘩然。因為宋人雖然并非以食狗為樂事,但食狗畢竟不是華夏的飲食禁忌,市井間也不乏吃狗肉之人,屠狗還是一門正當(dāng)?shù)臓I生?,F(xiàn)在朝廷突然禁止食狗,不但妨礙了市民的口腹之欲,也侵犯了經(jīng)營狗肉的飲食店的利益。所以當(dāng)時的輿論都反對“食狗禁令”。

京師的太學(xué)生帶頭抗議,在眾人面前發(fā)表宣言:“朝廷事事紹述熙豐,神宗生戊子年,而當(dāng)年未聞禁畜貓也?!边@段話翻譯過來,是說宋徽宗事事以繼承父皇宋神宗的志業(yè)相標(biāo)榜,神宗皇帝生于戊子年,屬鼠,但從未聽說當(dāng)年禁止民間養(yǎng)貓。當(dāng)今天子,為什么不學(xué)習(xí)神宗的寬容大度?

坊間也議論紛紛。有人說,狗在五行中,自有其位置,守夜、打獵,或者被食用,都是狗的“本分”,“今以忌器諛言,使之貴重若此”,恐怕要帶來說不盡的麻煩啊,“其憂有不可勝言者矣”?!覀儸F(xiàn)在未必贊同宋人的看法,但放在當(dāng)時的歷史情景中,宋人也有他們的道理,畢竟對于宋代的多數(shù)人來說,狗并不是寵物,還不是伴侶型動物。另一種動物,貓,在宋代倒是普遍被當(dāng)成寵物飼養(yǎng),所以我們極少聽說宋人吃貓肉,貓肉成了飲食禁忌。

總之,由于禁止屠狗的禁令不得人心,所以實行不到幾年,便不了了之。南宋未聞再有禁止屠狗之事。

雖然宋朝人反對立法禁食狗肉,不過在宋代的上流社會,并不流行食用狗肉——這一點(diǎn)跟先秦與兩漢時期完全不同。在宋人筆下,汴京與臨安的飲食店與肉鋪子非常之繁多,但基本上賣的都是豬肉、羊肉,狗肉店不能說沒有,卻難得一見。有人統(tǒng)計過《東京夢華錄》提到的所有肉類食品,發(fā)現(xiàn)羊肉的比例為36%,豬肉的比例是12%,雞肉等禽類肉食為11%,魚貝類為15%,完全沒有出現(xiàn)狗肉。

許多宋朝士大夫甚至以食狗肉為恥。蘇東坡是北宋出了名的美食家,他被貶謫黃州時,看到“黃州好豬肉,價賤如糞土。富者不肯吃,貧者不解煮”,便發(fā)明了紅燒肉這道美食。但蘇東坡盡管嗜肉,卻不吃狗肉。

宋神宗熙寧年間,蘇軾在徐州任太守,看到地方政府的公宴上常有狗肉這道菜,覺得不可理解,質(zhì)問為什么要屠狗設(shè)宴。司法官員告訴他:法律并不禁止殺狗。蘇軾又問道,公宴用狗肉,合乎禮制嗎?司法官員說,合乎禮制。并引述《禮記?鄉(xiāng)飲酒》的一句話來說明:“烹狗于東方,乃不禁?!?/p>

蘇軾反駁道:“荒謬!《禮記》也說:‘賓客之牛角尺?!?意為,接待賓客所用的牛角尺把長)難道就不應(yīng)該禁止屠牛?”我們知道,中原農(nóng)耕王朝,一直都有嚴(yán)禁屠殺耕牛的禁令。這在農(nóng)耕時代是非常合理的。

蘇軾又引用孔子埋狗的典故:“仲尼之畜狗死,使子貢埋之,曰:‘吾聞之也,敝帷不棄,為埋馬也;敝蓋不棄,為埋狗也?!笨追蜃羽B(yǎng)的狗死了,叫子貢去埋葬,說道:“我聽聞,舊的車帷子不要丟棄,可用來埋掩死去的馬;舊的車蓋也不要丟掉,可用來埋掩死去的狗。”蘇軾體會到孔子的仁愛精神,認(rèn)為家養(yǎng)的狗死了,“猶當(dāng)埋,不忍食其肉,況可得而殺乎?”可見蘇軾是反對殺狗的,因為他覺得狗與人類關(guān)系親密,殺之心有不忍。

不過沒有材料顯示蘇軾在徐州發(fā)過“屠狗禁令”,想來蘇軾只是反對在舉行公宴鄉(xiāng)飲時宰殺家犬,并不干涉民間是否食用狗肉。

實際上,在宋代士大夫家庭的正式宴席上,是不允許擺上狗肉的,若以狗肉宴請賓客,將被視為不合禮節(jié),不懂禮貌?!肮啡獠簧舷钡恼f法,便是從宋代開始流行開來的。這里的席,是指正席,接待賓客的正式宴席,非指私人餐桌。私人餐桌可以不講究,正式宴席則需要注意禮儀。宋人認(rèn)為,狗肉屬于賤品,不可登大雅之堂。如宋人記載說,宣城縣境內(nèi),“十里間有聚落,皆亡賴惡子及不逞宗室嘯集,屠牛殺狗,釀私酒,鑄毛錢,造楮幣,凡違禁害人之事,靡所不有?!?/p>

在宋朝人眼中,那些屠狗食狗肉的習(xí)慣跟黑社會的生活是聯(lián)系在一起的,宋朝用這些不法之徒嘯聚在一處,屠牛殺狗,釀造私酒,偽造假鈔,干的都是違禁的事情。宰殺牛狗吃其肉,成了黑社會生活方式的標(biāo)志之一。仿佛不宰條狗來吃,不足以彰顯他們的叛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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