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青樓妓院多 竟然還有男妓這個特殊行業(yè)
妓院:妓女賣淫的地方?!抖昴慷弥脂F(xiàn)狀》第四八回:“一路上只見各妓院門首,都是車馬盈門。”朱自清《溫州的蹤跡·生命的價格--七毛錢》:“她若被那伙計賣在妓院里,老鴇才真是個令人肉顫的屠戶呢!”
明代是一個非常矛盾的朝代,一方面是理學(xué)盛行,整個社會對女性的性禁錮達(dá)到了頂峰,女性裹小腳,再也不可能看到穿唐代那樣露胸裝的良家婦女,女性拋頭露面成為一種不光彩的行為;另一方面世風(fēng)日下,社會風(fēng)氣對男性的性享受又極度縱容,春宮畫、色情小說幾乎到了泛濫的地步,是一個名符其實(shí)的“性開放”時期。
明代不僅妓院不比任何一個朝代少,尤其奇怪的是竟然還有公開的男妓院。
“據(jù)說正德年間,北京已有男院之設(shè),懸'長春院’匾額;而女妓居所,則稱'不夜宮’——蓋取意于蘇東坡詩:'風(fēng)花競?cè)腴L春院,燈燭交輝不夜城’。”
明代小說《弁而釵》就對此做了詳細(xì)的描述,這是我目前看到的唯一描寫公開的男妓院的小說。
雖然只是小說家言,故然有虛構(gòu)的成分,但我們至少可以對此有一個大概的了解:
一、男妓院的服務(wù)對象,主要是在京未帶家屬的官員。
這一點(diǎn),小說中交待的非常清楚。小說中的這家男妓院叫“南院”、“此南院乃眾小官養(yǎng)漢之所。唐宋有官妓,國朝無官妓,在京官員,不帶家小者,飲酒時,便叫來司酒。內(nèi)穿女服,外罩男衣,酒后留宿,便去了罩服,內(nèi)衣紅紫,一如妓女也”。
明太祖朱元璋曾發(fā)布詔令:“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媒合之人減一等,若官員子孫宿娼者罪亦如之?!?/p>
明宣宗以后,裁汰官妓,禁令更加嚴(yán)格,無論官員或讀書士子,凡有宿娼的,或稍有邪行,輕則貶謫,重則加以褫革,永不錄用。
也就是說公務(wù)員不準(zhǔn)嫖妓,于是那些在京師當(dāng)官又因?yàn)楦鞣N各樣的原因沒有帶家眷的百官,只好鉆法律的空子,不敢上青樓,只好下南院了,正如水路走不通,只好走旱路一般。
小說中李又仙所接的客人“頭一個姓洪,真定府人,舉進(jìn)士,河南綠衣縣知縣,住一月,得銀一百;金鐲一對,重五兩;金簪一枝,重一兩;衣十套,價銀二十兩。”
二、男妓院里的男妓,主要來源是購買來的。
小說中的李又仙是福建閩縣人,只有15歲。他“隨父任松江府知事,解錢糧上京。途遇響馬,搶劫一空”。
其父只好變賣財產(chǎn)賠償,但還差100兩銀子。李又仙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才“插標(biāo)披榜,沿街賣身”,最后被南院的老鴇看中買下了。
三、男妓是一種普遍的社會現(xiàn)象。
小說中李又仙的賣身價是100兩銀子,這個價碼應(yīng)該說是非常高的,所以李父一聽賣到這個價錢,即“昏死于地”,因?yàn)樗馈吧碣u百金,必非良善受主”。
他的父親一聽價錢就知道買李又仙的人是干什么的了,這說明男妓現(xiàn)象在明朝是非常普遍的一種社會現(xiàn)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