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私自銷毀梁王罪證 為何反而得到漢景帝稱贊?
漢景帝時期,梁王劉武與漢景帝是一母(竇太后)所生,與漢景帝的關(guān)系最為密切。后來,梁王在平定七國之亂中又立了大功,漢景帝于是賜予梁王只有天子出行才有的族旗和成千上萬的車馬隨從。而他們的母親竇太后也有意讓梁王成為漢景帝之后的大漢皇位繼承人。
梁王因此越來越把自己當(dāng)回事,驕橫跋扈,在家中蓄養(yǎng)刺客,但凡有人膽敢反對他,他就派出刺客將反對者刺殺。袁盎等十幾位反對梁王成為大漢皇位繼承人的大臣,都因此相繼被刺客殺死。
十幾位大臣被刺殺,這可不是小事,在中國歷史上也是極為罕見的。漢景帝于是派田叔、呂季主前往梁國查究此案。案情很快被查清,梁王劉武就是這一系列刺殺事件的幕后主使。
竇太后為此擔(dān)心不已,日夜啼哭,茶飯不思。漢景帝因此也陷入兩難境地:一方面十分怨恨梁王,想嚴(yán)懲他;另一方面又很憂慮嚴(yán)懲梁王會令竇太后無法接受。
漢景帝的兩難,實際上也是負(fù)責(zé)查辦此案的田叔等人的兩難。在此案中,如果不能恰如其分、明智地處理好,一個不小心,他們不僅有可能烏紗帽不保,甚至還有可能讓自己的腦袋搬家。那么,田叔他們最后是如何處理的呢?
田叔等人查辦完梁王的事,返回長安,到達霸上時,用火把在梁國辦案取得的證詞全部燒毀,空著手來見漢景帝。
漢景帝詢問案情,田叔回稟說梁王有罪。漢景帝向田叔要證據(jù),田叔卻建議漢景帝不要過問梁王的罪證了。
漢景帝追問原因,田叔回答說:“假如有了罪證卻不殺梁王,就會違背律法;而如果依據(jù)律法處死梁王,太后則會吃不香睡不好,這樣又會給陛下帶來憂愁。”
這意思就是,與其留著梁王的罪證讓大家都為難,不如大家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就當(dāng)什么罪證都沒有。
漢景帝非常贊成田叔所說的道理,讓他去謁見竇太后,并報告說:“梁王不知情;主持這件事的,只有梁王的寵臣羊勝、公孫詭之流,這些人都已經(jīng)按國法處死,梁王沒有受到傷害?!备]太后聽到這些話,立即起來坐著吃飯,情緒也穩(wěn)定了。
后來,梁王來到皇宮門前,伏在刑具上面,表示認(rèn)罪,請求處置。竇太后、漢景帝都喜出望外,三人相對哭泣,恢復(fù)原來的骨肉手足之情。漢景帝因此認(rèn)為田叔賢能,任命他為魯國宰相。
田叔等人對此案的處理方式,讓袁盎等十幾位大臣冤死,讓羊勝、公孫詭之流成為替罪羊,讓梁王逃過了應(yīng)有的懲罰,確實有罔顧法紀(jì)的嫌疑。但在封建人治社會,田叔他們能夠衡量利弊,成功地替漢景帝解決了兩難困局,從而避免了一場更大的浩劫,又不能不說田叔等人的處理方式確實十分明智。
在生活中,我們經(jīng)常也會遇到一些兩難的事情,令人進退維谷。這是選擇之難,也是為人處世之難。所以,恰如其分地、明智地進行選擇,解決所面臨的兩難困局,就成為我們是否善于處理事務(wù)的一個重要衡量標(biāo)準(zhǔn)。而田叔在處理梁王案中的手段,或許可以給我們以一定的啟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