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里姓氏不受作者待見 哪個姓氏最倒霉?
水滸傳中有一個姓氏很不受作者待見,這就是潘姓。梁山泊一百單八將,共有七十七個姓,就沒有一個英雄姓潘。全回出場及提到未出場的人物中,姓潘的僅五個。這五個人中,除潘巧云的父親潘公外,其他的都是壞人。有在王慶手下的潘忠,方臘手下的潘文海,《水滸傳》里寫三個淫婦,姓潘的就占了兩個,這就是潘金蓮和潘巧云了。
不過,說起這三個淫婦,其實是很有區(qū)別的,潘金蓮、閻婆惜都是罪有應得,該殺。為什么這么說呢?潘金蓮是個年輕貌美的女人,張大戶免費將她送給武大郎為妻,也實在是太過分。與武大郎結合后,她也看到了武大郎是個忠厚老實之,也沒虧待過她。當她唆使西門慶踢傷他時,武大郎還能原諒她,可謂真對得她起。然而她不識好歹,色膽包天,居然在王婆的鼓噪、威逼下,毒死了親夫武大郎,該殺。
閻婆惜在她家遭難,父死無錢安葬,生活無著的困苦情況下,是宋江解囊相助,為其解困。她成了宋江的“外宅”后,宋江對她母女也很不錯。說閻婆惜不是個東西,就在于一見小白臉張文遠,她就主動做出偷雞摸狗,對不起宋江的丑事來。她的行為比潘金蓮還差勁,潘金蓮是被動的,是王婆設計使她上鉤,而她是主動出擊、賣身。爾后做出事也更出格,為了自己與張文遠的的奸情合法化,抓住宋江的把柄,要挾宋江,條件不滿足就告官,完全是個忘恩負義,心狠手黑的淫婦,該殺。
潘巧云雖說也是個淫婦,但她不同潘金蓮、閻婆惜。一是潘金蓮、閻婆惜二人偷人公開化,滿城風雨,人人皆知,她們全然不知羞恥。而潘巧云是偷偷摸摸的;二是潘金蓮、 閻婆惜的情夫,他們原先都不認識,只是巧遇才勾搭上的,而潘巧云則不同。
潘巧云與裴如海原先就很熟悉,也可以說,潘巧云在與王押司結婚前,他們之前就有一段情,或者說他們之間是相互愛慕的,相互暗戀著的,只不過沒有好時機表白而已。而當她嫁給楊雄后,裴如海是主動進攻,又是下跪哀求,潘巧云才“淫心也動”、“共枕歡娛”。這是一。
二是潘金蓮偷人,偷到最后毒死親夫,閻婆惜偷人,偷到逼夫害夫,潘巧云沒有這么險毒。她從沒有加害、威逼楊雄的舉動和念頭。就是楊雄聽了石秀的告密,酒后吐真言,大罵她一通后,已酩酊大醉,已經(jīng)深睡不醒。她沒有像潘金蓮那樣乘機下手害丈夫,而是先“吃了一驚,不敢回話”,再是“哪里敢喘氣”,陪著楊雄和衣一直坐到三更。從這行動看,他們夫妻的感情還是不錯的,她還是很關心體貼楊雄的。
三是潘金蓮、閻婆惜偷人鐵了心的,毫無悔意,而潘巧云則不同。裴如海及報曉頭陀被殺后,潘巧云是“驚得呆了,自不敢說,只是肚里暗暗地叫苦”。驚得呆了是害怕,沒有想到會出人命;不敢說是丑事不能說,羞恥;暗暗地叫苦,除有后悔之意,悔不該當初,又為自己作的孽叫苦,為自己的命運叫苦。
當石秀設計將潘巧云騙到翠屏山,拿出裴如海、頭陀的衣裳,她是“飛紅了臉,無言可對”,這至少說明她知羞知錯。這就與潘金蓮、閻婆惜大為不同。當楊雄要她招供時,她首先就是認錯,說“我的不是了”。然后是求饒“饒恕了我這一遍”。這里當然更多的是后悔,想重新做人。
潘巧云的死,其實最主要的原因并不在楊雄身上,起最大作用的是石秀。石秀不僅是證人,而且還充當了陪審團、法官等多種角色。潘巧云事件的性質與潘金蓮截然不同,是個道德問題,也犯不到死罪,石秀就為報私仇,鼓噪楊雄把她殺了,這實在是有點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