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漢匈戰(zhàn)爭史上漢軍最離奇的慘敗
在漢匈百年戰(zhàn)爭史上,在漢武帝以壓倒性的優(yōu)勢擊敗匈奴汗國的時代,一支裝備精良、具有極高戰(zhàn)斗力的漢軍精銳騎兵部隊初戰(zhàn)告捷后,卻在匈奴騎兵再度進攻時,尚未接戰(zhàn),便主動棄械投降。這也許是漢軍最離奇的一次慘敗了。那么,這隊漢軍為何會選擇不戰(zhàn)而降呢?
公元前105年,匈奴汗國發(fā)生了件大事:老單于烏維去世,兒子詹師廬繼位,因為年少,號兒單于。兒單于性情兇暴,好殺伐,其身邊的親貴臣子多有不滿。而這一年冬天,天降大雪,匈奴人賴以生存的許多牲口都被凍死。生活如此艱難,人心思變,于是,匈奴左大都尉欲殺兒單于降漢,并遣人密報漢廷稱,只要有漢軍前來接應(yīng),自己便立馬起事。
漢武帝獲此消息喜出望外,多年的夙愿——讓整個匈奴汗國對自己俯首稱臣——即將成真。于是,漢武帝令因杅將軍公孫敖于塞外修筑受降城,等待匈奴左大都尉舉事來降。這還不夠,第二年春天,漢武帝又派遣浞野侯趙破奴領(lǐng)兩萬騎兵出朔方。
趙破奴乃太原人,是漢武帝時期的一員名將。他幼時曾在匈奴境內(nèi)流浪,所以非常熟悉匈奴的地形,歸漢后從軍征戰(zhàn)。元狩二年(前121年)夏天,趙破奴隨驃騎將軍霍去病出擊河西匈奴軍,因戰(zhàn)功卓著受封從驃侯。后因向皇帝獻金成色不足而失侯。元封三年(前108年),他僅率七百輕騎便攻破樓蘭國,生擒樓蘭王,后迅疾北上,大破車師國,大漢軍威自此威震西域。趙破奴也因此戰(zhàn)之功再度封侯,受封浞野侯。
如今,趙破奴領(lǐng)軍出塞后,向匈奴腹地挺進兩千余里,直到浚稽山,準備接應(yīng)即將發(fā)動兵變的匈奴左大都尉。然而,左大都尉的謀逆之舉被兒單于發(fā)現(xiàn),他先發(fā)制人誅殺左大都尉,并發(fā)兵襲殺趙破奴軍。
冰雪覆蓋的漠北草原上,漢軍和匈奴騎兵短兵相接,漢軍大獲全勝,殺虜匈奴數(shù)千人。兒單于大怒,當即增兵至八萬,將趙破奴的兩萬漢軍精銳騎兵重重包圍。不過,對趙破奴軍來說,匈奴即便八萬之多也并非致命的威脅。
從裝備上來說,漢王朝的冶鐵技術(shù)遠遠超過匈奴,鐵制的強弓硬弩廣泛裝配部隊,更兼專門為騎兵打造的長約一米的環(huán)首鐵刀讓漢軍騎兵無論在馬上、馬下,在與匈奴的弓箭彎刀的交鋒中都所向披靡。
再說單兵素質(zhì)。漢武帝時代,整個國家一直處于征伐四夷的戰(zhàn)爭狀態(tài)中,更為應(yīng)對與匈奴曠日持久的戰(zhàn)爭,西漢王朝在普遍兵役制的基礎(chǔ)上輔之以募兵制,招募了大量精于騎射、力能扼虎的兵卒。漢軍的整體軍事素質(zhì),特別是騎兵部隊的素質(zhì),得到了極大的提高。如今的漢軍對陣匈奴,有著以一敵五之勇。
即便是漢軍的馬匹也比匈奴戰(zhàn)馬更為健壯。匈奴人的戰(zhàn)馬一般是在草原上自由放養(yǎng),然而,經(jīng)歷了一冬的凍餓,戰(zhàn)馬都處于瘦餓的疲態(tài)之中。漢軍的戰(zhàn)馬則是馬廄粟米喂養(yǎng),不受自然條件影響,匹匹膘肥體壯。
更為重要的是,受困地距離漢軍屯守的受降城僅四百里地,快馬加鞭,不到一天即能趕到。所以,只要稍事休整,趙破奴的軍隊殺出重圍并非難事,甚至大敗匈奴軍隊,生擒匈奴單于,建立彪炳史冊的赫赫戰(zhàn)功也不是沒有可能。
事情在此時,發(fā)生了詭異的變化。趙破奴軍受困處無水。熟悉匈奴地形的趙破奴趁夜帶親隨出營找水,卻遇到了匈奴的斥候(偵查)部隊,奮力搏殺之后,寡不敵眾,竟被生擒。兒單于大喜,急忙揮軍攻擊漢軍。
此時,趙破奴麾下的諸領(lǐng)兵校尉不免焦頭爛額,倒不是因為失了主帥不知如何應(yīng)戰(zhàn),而是因為依據(jù)漢律,大軍失了主帥,全軍受罰,諸領(lǐng)兵校尉更會被誅殺。無奈之下,被圍兩萬漢軍只得全軍投降?!稘h書.匈奴傳》是這樣記錄的:“軍吏畏亡將而誅,莫相勸而歸,軍遂沒于匈奴?!?/p>
這是一段讓后世之人讀來,頗感荒誕的歷史。一支兩萬人的精銳騎兵部隊,并非不能力戰(zhàn),而且離自己的大本營不遠,卻甘愿投降敵軍,也不敢突出重圍,去面對自己國家的律法。
軍法制度在我國由來已久?!蹲髠鳌氛f:“國之大事,在祀與戎。”與文明進程形影相隨的,卻是戰(zhàn)爭。為了取得戰(zhàn)爭的勝利,在作戰(zhàn)過程中就需要有一定的規(guī)矩來約束士兵。春秋以前我國尚無成文法,所以,也不可能有軍法。這個時候的部隊出征前,多采用戰(zhàn)爭誓言的方式,由國君當眾宣布,違背者需接受處罰。
比較完整的軍事立法始于戰(zhàn)國時期秦的商鞅變法。商鞅在變法時制定了一系列的刑法以及軍事法律,比如《商君書》中的“軍功授爵”、“軍人什伍連坐”等。漢代的軍事法律自漢初已有。《漢書.高帝紀》中有“天下既定,命蕭何次律令,韓信申軍法,張蒼定章程,叔孫通制禮儀”的記錄。韓信所制定的“軍法”,應(yīng)該就是后來在戰(zhàn)爭中廣泛應(yīng)用的各種法律條文,包括本文所述的導致這次漢軍全軍投降離奇慘敗的律法亦當源于此。
漢代的軍法所規(guī)定的軍事犯罪種類主要有:叛亂罪,乏軍興罪,失職罪,違令罪,亡將亡卒罪,降敵罪,逗留、畏懦和失期罪,臨陣逃亡罪,喧嘩罪,增功冒賞罪等。
導致這次漢軍慘敗的,便是這條“亡將亡卒罪”。根據(jù)《漢書》記載:“軍吏畏亡將而誅……”我們可以看出,這是一條死罪。大軍失了主帥,哪怕軍隊能夠保全,將士們能夠平安返回漢邊,至少軍中的各級軍官都會依照軍法被處以死刑。所以,軍官們才會一致決定投降。
軍隊需要有鐵的紀律,但如果把鐵的紀律演化成沒有基本的人性考量,那它就等同于顢頇,其功效只能適得其反。趙破奴的兩萬漢軍精銳騎兵因為懼怕“亡將罪”投降了匈奴;漢將李陵在箭盡路絕之際不得不投降匈奴,犯了“降敵罪”竟導致母弟妻兒全族被屠。當然,最糟糕的結(jié)果在《史記.陳涉世家》里?!皶齑笥?,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于是,陳勝、吳廣干脆揭竿而起,拉開了顛覆暴秦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