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皇帝溥儀終身不知的真相 太太曾經離婚兩次
與溥儀結婚是李淑賢的第三次結婚,但李淑賢始終沒能全部講起自己的過去。悲哀的是,溥儀至死也不清楚李淑賢的全部真實身世。
以寫《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以及《末代太監(jiān)孫耀庭傳》而揚名海內外的賈英華先生的著作《末代皇帝最后一次婚姻解密》(簡稱《解密》)。
《解密》一書是賈英華在歷時數十年精心搜集第一手資料基礎上的力作。賈英華手里珍藏了溥儀很多親筆書信及文字資料,還與溥儀的最后一個妻子李淑賢有密切的往來,并曾經有過很深的交情。
此書翔實披露了許多珍貴的溥儀歷史之謎,還逐章附有確切可信的采訪考證和資料佐證,是一部難得的關于末代皇帝婚姻等真實可信的作品。
我跟皇帝談戀愛
按照我倆商定的,我和溥儀分別將我倆搞對象的情況向雙方單位匯報了。不久,我所在的關廂醫(yī)院又去全國政協(xié)正式調查了溥儀。自然,全國政協(xié)也派人來我所在的單位了解了我的歷史情況。
起初,這些調查了解我絲毫不知。不久,溥儀再次來到了我那間小屋。呆了一會兒,溥儀坐在小凳上小心翼翼地問我:“你原來結過婚嗎……”我沒想到溥儀會突然問這個問題,由于沒思想準備,我沒有回答。好半天低頭不語。
當溥儀再次追問我的時候,我極不耐煩地回答他:“現(xiàn)在,沒有告訴你的必要!”臨走,溥儀顯得很失望。
過了幾天,溥儀又來了。他又委婉地問起了我往日的婚姻。雖然態(tài)度溫和,然而卻看得出來,非要問個清楚不可。
由于我知道了全國政協(xié)曾派人到我所在的醫(yī)院了解情況,也感覺到我上次回答他的問題態(tài)度不對。于是,我如實地告訴了溥儀:我曾經結過婚。我起先預料溥儀會耷拉臉,沒想到,溥儀兩眼溫和地看著我,高興地對我說:“你如實對我說,這使我很高興。你就是離過一百次婚,我也愿意……”事后我才知道,原來全國政協(xié)的領導早就告訴了他調查的結果,如果我不如實地告訴他,那就證明我對他不誠實,那么,他也會處于十分尷尬的境地。
若分析起來,其實,李淑賢患的是“心病”。她向溥儀承認離過婚,但沒說離過幾次婚。全國政協(xié)領導當時也未向溥儀講明。事實上,新中國成立之后李淑賢曾兩次正式結婚。
親自過問這項工作的是全國政協(xié)副秘書長申伯純。調查之后,當年2月28日,他親筆給中央統(tǒng)戰(zhàn)部副部長張執(zhí)一和公安部副部長薛子正寫了報告。這份報告客觀地寫道:
“最近有人替溥儀介紹了一個對象,名李淑賢,現(xiàn)年36歲,在朝外醫(yī)院當護士。李對溥甚為積極,溥要求我們代為了解,表示如無任何問題當繼續(xù)來往一個時期再看……”
當時任關廂聯(lián)合醫(yī)院的郭院長,1962年2月26日,在全國政協(xié)的調查函上寫道:
李淑賢的歷史沒經過審查,因在工作和運動中沒發(fā)現(xiàn)問題。作風亦未發(fā)現(xiàn)什么問題。只是平日表現(xiàn)有點笨,身體不太好。學習不積極,政治上不夠進步。
調查函末尾,郭院長還特意寫明:以上情況未經過詳細審查,供參考。
溥儀婚前曾考察我 ;
溥儀并不是像有人說的那么不懂事,在我看來,他也挺有心計。有時候,他會突然不約而來,也有時,他明明知道我值夜班,卻偏偏去我家里找我。我自然不在家里,他于是就去大雜院找街坊四鄰聊天,院里的人知道這是我的對象,可并不知道他的“皇帝”身份。
一個皇帝到一個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家里去,在過去,簡直是不敢想象的。而如今,卻成了事實。想起來,也怪有意思的。
街坊們后來告訴我,他并不是閑來無事亂聊天,而是借機詢問我的一些情況。譬如,我有時為什么回來這么晚?回來后,經常干一些什么?時常找我的有沒有男人等等……
如若我沒下班,他直奔我家撞了鎖,就先到門口李大媽的家里坐一會兒,東南西北地神聊一陣。溥儀給李大媽的印象倒是很隨和的一個人。時值全國政協(xié)領導再次找溥儀談話之后,讓他考慮。溥儀卻讓政協(xié)領導給他拿主意。最后的結果是,全國政協(xié)初步同意溥儀繼續(xù)談下去。
于是,溥儀又來到了李淑賢家里。在原始檔案里,有一份時任全國政協(xié)文史資料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吳群敢親筆寫的請示報告:
“……經我們了解,李過去的第一個丈夫已被鎮(zhèn)壓,本人不夠進步,亦未發(fā)現(xiàn)什么問題。我們認為,本人既無何問題,似可將這些情況告知溥儀,讓他們繼續(xù)來往一個時期再看。妥否,請示。”在跟溥儀的談話中,全國政協(xié)領導同志對他講清了李淑賢結過婚的事實,但是否說清了她的第一個丈夫被鎮(zhèn)壓這個細節(jié),當我采訪全國政協(xié)一位有關領導人時,年邁的老人已記不清這個細節(jié)了。
據老人推斷,如果當時對溥儀講清了這個細節(jié),表面“極左”的溥儀很有可能不會繼續(xù)“戀愛”下去。
與溥儀的婚姻
與溥儀結婚是李淑賢的第三次結婚,但李淑賢始終沒能全部講起自己的過去。悲哀的是,溥儀至死也不清楚李淑賢的全部真實身世。
根據筆者親自采訪和調查了解,李淑賢的客觀身世大致如下:
李淑賢,應該說有一個值得同情的苦命的身世。她又名李茹,漢族,原籍浙江杭州人。
她一直自稱高小畢業(yè),這是后來為找工作而填寫的。但實際上,她小學可能總共只念過幾年,連寫一封信都很困難。李淑賢10歲就死去了生身母親;16歲,父親去世。之后,李淑賢結了婚。有關她的婚姻經歷,據李淑賢向載濤夫人王乃文回憶,她的婚姻經歷也許大致如下:十幾歲的時候,她在后母的逼迫下,曾一度嫁人。后來曾有一段時間回老家過不下去,才又找了一個主兒,解放前離的婚。
另據一種較為可靠的記載:1943年,李淑賢曾與一個北平偽警察局警官劉連升正式登記結婚。1955年,劉連升被政府逮捕,判了八年徒刑,送黑龍江改造。此后被查明是反革命分子,遂被政府槍決。1956年,李淑賢與其離婚。這是李淑賢第一次正式離婚。第二年,李淑賢又與一個叫陳慶之的先生結婚。這位陳先生是人民銀行的一個普通會計?;楹?,兩人始終感情不和。于1960年10月,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這是李淑賢第二次正式離婚。也就是說,李淑賢與溥儀結婚,是在第二次婚姻法律判離之后僅僅一年多的事情。事實上,李淑賢與溥儀的婚姻,是她的第三次正式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