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農(nóng)民軍煮熟吃了
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河南洛陽福王府邸里,人聲鼎沸,烈焰騰騰。王府中堂廣場上,烘燒著一口從洛陽郊外迎恩寺抬來的“千人鍋”。巨大的鐵鍋內(nèi),撒滿姜、蔥、蒜、桂皮、花椒以及無數(shù)高湯燉煮用料,奇香撲鼻。熊熊烈焰中,最駭人心目的是,巨鍋之中,除七、八只剝皮去角的梅花鹿外,還有一個光頭的三百多斤的巨胖活人在里面,他盲人游泳一樣瞎撲騰著,時而竄上水面,時而沉入水底,邊嚎邊叫,好不凄慘。
其間,這個連陰毛都被剃光的“豬油糕”樣的大胖人剛剛抓住一只浮起的梅花鹿尸體喘息,大鍋周圍兩三千圍觀的農(nóng)民軍士兵,立刻用長矛戮刺其胳膊,使此人不得不慘叫著放開手,重新在已經(jīng)微微燒開的熱水中“游泳”。
鍋中的巨胖,不是什么寺中和尚,也不是在表演“絕世武功”,此人乃明朝當(dāng)今皇上崇禎皇帝的親叔父、明神宗最寵愛的兒子——福王朱常洵;大鍋周圍興高采烈圍觀的人,乃李自成手下的農(nóng)民軍。他們正在欣賞的“活物”,正是馬上要享受的大餐中的一味主菜——“福祿(鹿)宴”中的“?!辈?。一個時辰過后,煮得爛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數(shù)只梅花鹿已經(jīng)被幾千兵士吃入腹內(nèi),成為大家的美味晚餐。
河南本來是富有之鄉(xiāng),但連年災(zāi)害,加之明廷七藩封于此地,土地高度集中,貧困人民非死即逃,“桀黠不逞者遂相率為盜”。李自成進入河南之始,手下僅有一千左右兵士,勢單力薄,幾個月便發(fā)展到數(shù)萬人,農(nóng)民軍一舉攻克宜陽、永寧、偃師、靈寶、寶豐等地,殺明朝宗室萬安王以及各縣官員數(shù)百人。也恰在此時,宋獻策和朱金星這兩個“知識分子”加入了李自成農(nóng)民軍。朱金星是犯法被貶戍的“舉人”,宋獻策是江湖術(shù)士,二人深受重用。
農(nóng)民軍在河南,最大的目標(biāo)自然是洛陽的福王朱常洵。此人乃明神宗第三子,是寵妃鄭貴妃所生,他差點奪了明光宗當(dāng)時的太子之位。明末“三案”,追根溯源,皆與此人及其母親大有關(guān)系。萬歷二十九年,明神宗封此愛子為福王,婚費達三十萬金,在洛陽修蓋壯麗的王府,超出一般王制十倍的花費,并一次賜田四萬余頃。就國之后,福王橫征暴斂,侵漁小民,千方百計搜刮,壞事做絕。崇禎即位后,因這位福王是帝室尊屬,對他很是禮敬。
這位重達三百斤的肥王爺終日閉閣暢飲美酒,遍淫女娼,花天酒地,也算韜光養(yǎng)晦吧。陜西流賊猖熾之時,河南又連年旱蝗大災(zāi),人民相食,福王不聞不問,仍舊收斂賦稅,連基本的賑濟樣子也不表示一下。四方征兵隊伍行過洛陽,軍士兵紛紛怒言:“洛陽富于皇宮,神宗耗天下之財以肥福王,卻讓我們空肚子去打仗,命死賊手,何其不公!”當(dāng)時退養(yǎng)在家的明朝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多次入王府勸福王,勸他說即使只為自己打算,也應(yīng)該開府庫拿出些錢財援餉濟民。福王與其父明神宗一樣,嗜財如命,不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