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帝法辦巨貪和珅 十一位總督表態(tài)支持
嘉慶在對這些地方督撫大員們奏折的御批中多次表白“此事實不容已。知我非我,自有公論”。其中,他在江西巡撫張誠基奏折上的批示最為明白不過:“朕若不除和珅,天下人只知有和珅,不知有朕”。
嘉慶四年正月初三辰刻,89歲的乾隆壽終正寢,和珅的靠山頃刻間倒下了,準(zhǔn)備靠肅貪打響自己親政后第一炮,樹立新朝氣象的嘉慶終于無所顧忌了。
初四,嘉慶專門發(fā)了一道上諭,譴責(zé)前方鎮(zhèn)壓白蓮教起義的將帥“惟思玩兵養(yǎng)寇,藉以冒功升賞”,矛頭已直指后臺的和珅。當(dāng)天,即突然解除了和珅、福長安的軍機(jī)大臣之職,命其晝夜在大內(nèi)守靈,不許出入,隔斷二人與外界的聯(lián)系,將其軟禁在宮中。
初五,給事中王念孫、御史廣興等紛紛上疏,彈劾和珅種種不法情狀,這可能是經(jīng)嘉慶特別授意的。
初八,在公布太上皇乾隆遺詔的同時,嘉慶宣布革除和珅、福長安的一切職務(wù),交由刑部收監(jiān),并命成親王永瑆、儀親王永璇、額附拉旺多爾濟(jì)、定親王綿恩及大學(xué)士劉墉、董誥,兵部尚書慶桂等負(fù)責(zé)查抄其家產(chǎn),會同審訊。
正月十一日,在初步查抄、審訊后,嘉慶宣布了和珅的二十大罪狀,主要有欺君罔上、壓擱軍報、任用私人、僭越制度、貪婪聚斂等,并通報各省督撫,命其討論定罪,也就是要他們都表個態(tài)。嘉慶在上諭中處處譴責(zé)和珅獲罪于先皇乾隆,那么在大喪期間處置這位先皇的寵臣也就名正言順了。
正月十六日,直隸總督胡季堂議覆奏折首先上達(dá),折中稱“和珅喪心病狂,目無君上,蠹國病民,貪黷,真一無恥小人”,請皇上“特頒諭旨,立將和珅照大逆律押赴市曹,凌遲處死”。嘉慶御批:“在京文武三品以上官員并翰詹科道悉心妥議具奏”,若有不同意見,“自行封奏亦可”。
實際上,就是以此折定下了基調(diào):要包括京官和地方大員在內(nèi)的全國官員表態(tài)支持他的新政。
同時,嘉慶又發(fā)布了一道上諭,重申和珅的二十大罪狀,并有所補(bǔ)充。
正月十八日,在京文武大臣會議,奏請將“和珅照大逆律凌遲處死,福長安照朋黨擬斬,請即行正法。”嘉慶表示,和珅罪有應(yīng)得,怎么處治都不過分,但考慮到他曾任首輔大臣,為國體起見,于萬無可貸之中引入議親議貴之條,免其肆市,加恩賜令自盡。福長安改為斬監(jiān)候,但要讓他在牢房里跪視和珅自盡。
首惡既除,嘉慶馬上收兵。除和珅的親信伊江阿、吳省欽等人受到處分外,嘉慶下令對其余由和珅保舉升遷或曾對和珅賄賂奉迎者均不予追究株連,免興大獄,保證了政局的穩(wěn)定。
處決和珅以后,各地督撫議覆的奏折才陸續(xù)到達(dá)。
而這些地方督撫大員不論平日與和珅關(guān)系親疏,都知道和珅已難逃一死,因此除兩廣總督吉慶、云南巡撫江蘭稍涉含混外,其余都稱和珅罪大惡極,應(yīng)立正典刑。
嘉慶在對這些奏折的御批中多次表白自己處置和珅乃迫不得已,“朕不得已之苦衷,天下臣民當(dāng)共知耳”,“此事實不容已。知我非我,自有公論”。
其中,在江西巡撫張誠基奏折上的批示最為明白不過:“朕若不除和珅,天下人只知有和珅,不知有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