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對付貪腐官員用了那些嚴刑酷法?
朱元璋出身貧苦,從小飽受元朝貪官污吏的敲詐勒索,他的父母及長兄就是死于殘酷剝削和瘟疫,自己被逼迫從小出家當和尚。所以,在他參加起義隊伍后就發(fā)誓:一旦自己當上皇帝,先殺盡天下貪官。后來他登基皇位不食言,果然在全國掀起轟轟烈烈的“反貪官”運動,矛頭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級貪官污吏。
他的辦法很特別:
第一,朱元璋對貪污六十兩銀子以上的官員格殺勿論。當他發(fā)現(xiàn)御史宇文桂身藏十余封拉關系拍馬屁私托求進的信件后,立即派人對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從上到下貪污腐敗現(xiàn)象極其嚴重,他龍顏大怒,立即詔令天下:“奉天承運,為惜民命,犯官吏貪贓滿六十兩者,一律處死,決不寬貸。”并稱:從地方縣、府到中央六部和中書省,只要是貪污,不管涉及到誰,決不心慈手軟,一查到底。
第二、嚴刑酷法。朱元璋曾經采納了一個酷吏的方針,將貪官埋在地下,只露出腦袋,然后把頭發(fā)剃光,用利器把頭皮劃開,然后往傷口里面灌水銀,當那個人感到很難受的時候就會掙扎,最后就會從自己的皮里面跑出來,然后坑里面剩下了一副完整的人皮。朱元璋發(fā)明“剝皮實草”的殘酷刑法處置貪官。一天,朱元璋在翻閱一批處死貪官的卷宗時突發(fā)奇想:百姓痛恨的貪官一刀斬首太便宜了他們,何不采取挑筋、斷指、斷手、削膝蓋等酷刑。
他還創(chuàng)造了“剝皮實草”刑法,把那些貪官拉到每個府、州、縣都設有的“皮場廟”剝皮,然后在皮囊內填充稻草和石灰,將其放在處死貪官后任的公堂桌座旁邊,以警示繼任之官員不要重蹈覆轍,否則,這個“臭皮統(tǒng)”就是他的下場。這種觸目驚心的舉措震懾了一批官員,使他們行為大為收斂。
第三、專為反貪造新字。明朝以前人們記賬都是使用“一、二、三”等漢字和自己創(chuàng)造的一些簡單符號,這種記數(shù)的方法簡單實用,而最大的缺點就是太簡單了,容易涂改。這就讓一些貪官污吏有了可乘之機,比如把“一”改成“二”、“三”、“六”、“七”、“十”,把“三”改成“五”,再加上字跡了草一些,想辨出真?zhèn)握媸请y上加難。朱元璋深感元朝末年貪污腐敗嚴重,深感治理腐敗不光要嚴懲罪犯,更要從制度上堵上貪污受賄之門,所以大寫的“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就成了朱元璋的發(fā)明之一。這些漢字寫著雖然有些麻煩,但可以有效避免涂改數(shù)字,故“大寫”沿用至今。
第四、大義滅親懲“官倒”。歐陽倫是朱元璋三女兒安慶公主的丈夫,官為駙馬都尉,他為人聰明能干,很受朱元璋的器重。明初茶葉作為重要的出口物資由皇家統(tǒng)一控制,并有嚴格的法律規(guī)定。凡經營茶葉的茶商必須持有官府簽發(fā)的證件方可經營,販賣私茶是犯法的。但歐陽倫利令智昏,利用職權販賣私茶,牟取暴利,成為當時的“官倒爺”。地方官員告發(fā)后,朱元璋勃然大怒,他不顧安慶公主苦苦哀求,不念翁婿之情,依法行事,處死了歐陽倫,煞住了販賣私茶之風。
作為開國之君的朱元璋,“人在政舉”,借助自己的崇高威望,以極其殘酷的法律嚴懲貪官污吏。其決心之大、力度之強、措施之精確,收到了強烈震懾作用。朱元璋從登基到駕崩,他“殺盡貪官”運動貫穿始終沒有減弱,但貪官現(xiàn)象始終沒有根除。他晚年只能發(fā)出“為何貪官如此之多,早晨殺了,晚上又生一撥”的哀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