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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殺而暮犯” 朱元璋反貪為何沒有結(jié)果

2017-05-15 22:17:22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語:貧賤出身又當過小和尚的開國皇帝明太祖朱元璋,建國伊始,為了加強中央集權(quán)的封建專制制度,大力整肅吏治,開展雷厲風行的嚴懲貪官污吏運動

貧賤出身又當過小和尚的開國皇帝明太祖朱元璋,建國伊始,為了加強中央集權(quán)的封建專制制度,大力整肅吏治,開展雷厲風行的嚴懲貪官污吏運動,殺人之多,用刑之嚴,開創(chuàng)中國幾千年封建統(tǒng)治之最高紀錄,但是最終歸于失敗。他肅貪力度大卻又失敗,對于我們今天反腐有什么教訓可以借鑒呢?

治吏,定罪從嚴,“刑亂世用重典”

由于出身最基層受盡了壓榨,朱元璋深諳作為“防民之具,輔治之術(shù)”的法律的極端重要性,在登基之初他就在《大明律令》的基礎上制訂頒行《大明律》,接著又親自編定了《明大誥》。朱元璋立法一為治民,二為治吏,尤其是《明大誥》則著重于懲治貪官,現(xiàn)在來看,我們可以視為“反貪刑事特別法”?!靶虂y世用重典”——這是朱元璋極力主張的,他開展雷厲風行的肅貪,刑罰之酷、歷時之久、殺人之多,為我國幾千年封建社會的歷代王朝所沒有的。

綜觀朱元璋在明初的刑律和反貪實踐,給后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有三點:一是定罪從嚴,凡官吏犯貪賄之罪者一律革職查辦,絕不寬恕。如果查查朱元璋欽定的案例,會發(fā)現(xiàn)連私收一件衣服、一雙襪子、一條頭巾、四本書的,也定了罪;二是刑罰從重,動輒用死刑,且行刑方法嚴酷,如墨面文身、剁指、斷手、砍腳、凌遲、梟首、腰斬、閹割等五花八門,殘忍至極。例如規(guī)定貪污60兩銀子(相當于現(xiàn)在的四、五萬元人民幣)的,會被活生生的剝皮,再充以稻草,立于衙門口或掛在街頭示眾;三是大搞株連,甚至一案株連殺人逾萬。搞得朝廷內(nèi)外草木皆兵。他對貪官是寧可錯一千,不可放過一個,以至于無日不殺人。從洪武元年(1368年)到十九年(1386年),兩浙、江西、兩廣和福建的行政官吏,竟沒有一個做到任期滿的,往往未及終考便遭到貶黜或殺頭。一時間,在重刑峻法淫威下貪贓枉法風氣有所收斂。但是不久腐敗案件還是接連冒出來,朱元璋為此感到困惑:為何“朝殺而暮犯”呢?

編撰《大誥》,“人手一冊”,“警戒愚頑”

朱元璋認為,出現(xiàn)“前腐后繼”的局面,是因為元朝惡習把人心搞壞了,是道德淪喪世風敗壞之故。于是,他又編撰出《大誥》,一個類似案例匯編并配著一些說教文字的東西,發(fā)布下去教訓那些“不從教者”,“警戒愚頑”。他下諭旨,官吏和平民都要學習《大誥》,下發(fā)每戶一本,“家傳人誦,得以懲戒而遵守之”。據(jù)統(tǒng)計洪武年間共印行數(shù)千萬冊,達到了“人手一冊”。朱元璋曾親臨午門,對群臣講解《大明律誥》的“立法宗旨”:“法在有司,民不周知,故命刑官取大法條目,撮其要略,附載于律……令天下知所遵守”。官府還在民間組織講讀大會,專人講授,群眾聽講,大造聲勢,“天下有講讀大誥師生來朝者十九萬余人”??梢?,朱元璋的“普法”教育也算是做得到位了。朱元璋曾命令各地城鄉(xiāng)設立申明亭,將轄內(nèi)犯罪者的名字和其罪過寫上去,進行“廣而告之”,以收“辦一案教育一片”之效。朱元璋還將大誥三編,作為國子監(jiān)的學習課程和科舉考試的內(nèi)容,在鄉(xiāng)里則由塾師對學子講授(類似現(xiàn)在的學校開設法律知識課和招錄公務員的法律知識考試)。實效如何呢?據(jù)史載效果也不太理想。

為了推動反貪運動的深入,朱元璋竟然還搞“大民主”,“昭示鄉(xiāng)里,以揚善懲惡”。給予天下百姓對貪官造反的權(quán)利,允許百姓直接到京師告發(fā)貪官,甚至可以把貪官扭送京城;百姓有權(quán)闖入官府捉拿有劣跡的官員,如有膽敢阻擋者,則誅滅全家。以鼓勵天下老百姓都來檢舉、監(jiān)督官員。

但是,老百姓雖然對貪官深惡痛絕,行動上并不積極響應,害怕抓不了貪官自己倒霉。后來,鎮(zhèn)江的貪官韋棟東窗事發(fā),朱元璋怪罪市民無人舉報,責罰他們都去“搬石砌城”。

盡管朱元璋反貪決心大、力度猛、出奇招,使腐敗現(xiàn)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算是“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遠未達到徹底清除腐敗的根本目的。尤其在他死之后,腐敗之風迅速反彈,惡性膨脹,使明代中后期成為中國歷史上少見的腐敗王朝。

反貪無果,“朝殺而暮犯”根在哪里?

朱元璋采取了史上最嚴酷的手段來懲辦貪官,但是,貪污受賄還是“朝殺而暮犯”,不能從根本上鏟除,是什么原因呢?是懲罰力度不大嗎?是反貪制度不健全嗎?都不是。

其一,朱元璋沒有也根本不可能解決官場腐敗問題,原因很簡單,他不觸動滋生腐敗的封建專制制度,而專制必然產(chǎn)生腐敗。

其二,朱元璋的初衷是想讓百姓監(jiān)督官員,可是這種自下而上的監(jiān)督,由于缺乏對監(jiān)督者安全的制度保障,實際上只能是沒有多大效果的“一陣風”。

其三,我們再來看一看明朝官員的薪水,就不難發(fā)現(xiàn),明朝官員薪俸屬于歷代最低一類的。明朝正五品的官員,相當于現(xiàn)在的處級干部,年薪是多少呢?一般是50兩銀子,明初一兩銀子折合于現(xiàn)在的700元錢左右,也就是說,一個月的工資最多也只有現(xiàn)在的3000元。

明朝官員通常是一人養(yǎng)全家,還有家丁下人等等。如果是縣官,縣衙里的師爺、雜役等也要自己掏錢發(fā)工資,還不算打點各路關(guān)系的公關(guān)開支。3000塊錢的月薪能干什么?可想而知。官員一個人的日常開銷緊巴巴的,不貪還能怎么辦?個別清官,如海瑞家里的日子簡直沒法過了,他母親生日也只敢買兩斤肉吃,平常日子只能是青菜饅頭度日。他稱病回鄉(xiāng)后,也只能靠祖上留下的十畝地自耕度日。

據(jù)史書記載,明代官員做到退休,如果他是個清官,能存起一筆回家的路費或者死在他鄉(xiāng)有錢將棺材送回家鄉(xiāng)安葬就很不錯了。少數(shù)道德水準高的官員可以自律,但想要全體官員都這樣緊巴巴的過苦日子,不大可能。這是朱元璋反貪沒有結(jié)果的另一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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