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是如何解決社會的貧富差距使社會安定
漢代初年,經(jīng)過血腥的秦末和楚漢之戰(zhàn),國家陷入赤貧,經(jīng)過文景之治府庫馀財,也就是說,漢初的高祖、呂后、文帝、景帝等歷代主政者,已經(jīng)做好了社會財富的超級大蛋糕。到漢武帝即位之初,社會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如何切分這塊大蛋糕了。
權(quán)貴聚斂了大量財富
然而,漢武帝初年,國庫能調(diào)動的財力仍十分有限。原因是:漢朝的權(quán)貴利益集團,聚斂了絕大部分的社會財富,霸占了國家大部分利益。而社會貧富分化更是觸目驚心:一面是權(quán)貴豪門奢華無度;另一面則是“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睗h代大儒董仲舒也曾說:“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權(quán)貴奢靡、奸商暴富,市場混亂、國弱民貧,這就使外表華麗富裕的漢王朝,在匈奴的烈馬強弓面前不堪一擊,只能用公主和親的軟性外交茍且偷安。
如何集中國力解除邊患?如何解決已將國家經(jīng)濟逼上懸崖的貧富分化?而又能不動搖社會穩(wěn)定呢?漢武帝實行了頗顯雄才睿智的一系列“軟性”改革。
漢武帝軟性改革
首先,用軟性“強拆”方式,對奢靡浮華、富可敵國的地方豪強實行舉家遷徙。元朔二年,也就是公元前127年,漢武帝頒布了著名的《遷茂陵令》。他命令凡是財富在300萬錢以上的巨富豪門,一律遷徙到京城附近的茂陵。有歷史學家指出,按財富勢力換算,這個標準大約相當于今天的億萬富豪。
值得稱道的是,漢代對億萬富豪的財產(chǎn)剝奪并非流血革命,而是極具魅力的軟性遷徙政策,不像今天某些地方政府的暴力強拆。漢武帝的做法很聰明,對遷徙茂陵的豪門巨富頗有獎勵:政府支付給每戶遷徙者20萬錢的高額“拆遷補償款”,還獎以政治榮譽,可以脫去商家身份,躋身世家名門。舉家遷徙失去土地的茂陵子弟,不再囤積財富,而是一擲千金,致使長安城成為世界第一豪華都會;而“茂陵子弟”,也成了“富二代”專用的古代熱詞。
軟性改革遇到的困難
當然,這種剝奪豪富集團巨額紅利的軟性改革,也并非一帆風順?!哆w茂陵令》剛頒布時,也曾出現(xiàn)舉國抵制的情況。許多富戶豪門按兵不動,而頗負盛名的大俠郭解,竟鋌而走險走起了上層路線。他提出:自家財富不足300萬,請求朝廷準許不遷徙。如果這位郭大俠通過法定程序直接提出訴求,也許還有斡旋余地。但他偏偏相信權(quán)力萬能、堅信最重要的是“上面有人”,于是托請漢武帝最信任的皇后衛(wèi)子夫之弟、大將軍衛(wèi)青替自己說情。漢武帝當即意識到官商權(quán)貴結(jié)合的危險,慨嘆道:能讓朝廷大將軍說情的人,還不是地方上的豪強巨富嗎?他決定對民間富豪的官商勾結(jié)“零容忍”。于是,歷史上極負盛名的一代大俠郭解,以間接殺人案遭到朝廷通緝,最終慘遭滅族之災。
其次,以皇室血緣和裙帶關(guān)系為根基的官方權(quán)貴利益集團,同樣是漢代解決貧富分化“軟性改革”的鎖定目標。也是元朔二年春正月,漢武帝頒布了《推恩令》,規(guī)定各諸侯王國嫡長子之外的其他王子,可以從其父祖的王國里分出若干個小侯國。漢初規(guī)定,只有諸侯嫡長子才能繼承王位,其他王子則落魄流離,甚至歸于庶民。。
其三,對官商合謀、囤積居奇的商業(yè)暴富集團,漢代更予以毀滅性打擊。國家用“平準”、“均輸”平抑物價;對百姓調(diào)整稅率、降低稅收;而對攪亂金融、牟取暴利、壟斷市場的不法商人則嚴刑峻法,并對生活必需品規(guī)定最高限價,實行“鹽鐵專賣”。